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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 中央社

南市國小校長遭申訴職場霸凌 市府:當事人撤訴結案

台南市某國小校長遭投訴在另一所國小任內,疑對3名女教師職場霸凌,南市府教育局指出,此案於民國112年接獲一名教師申訴,後因申訴人自行撤回結案,已依法秉公查處。

一名已退休女教師今天向媒體投訴表示,當年因曾協助另2名被校長刁難的女教師,之後自己在公務上也屢遭校長刁難,嚴重生病時仍不准請假,後來罹患憂鬱症,還是無法請假接受治療,只好選擇提早退休。

她說,另2名當事女教師也先後離開學校,但3人私底下仍會互相關心,因當年事件造成身心受創嚴重,加上去年看到勞動部發生職場霸凌事件,勾起不好回憶,才會想以自身經驗讓大家警惕,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也盼校長不要再用類似方式管理學校。

遭指控的男校長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一直以來都是秉公處理校務,希望每名教職員安心工作,尊重前同事們想法,若覺得在行政處理作業方面不理想,可根據相關管道提出申訴或救濟,他也會配合相關單位調查釐清。

台南市教育局代理主任秘書陳宗暘表示,此案於112年接獲1人申訴,隨即依「台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程序,啟動調查,但調查程序進行中,申訴人自行撤回申訴,教育局依程序函復申訴人同意撤回,並予結案。

陳宗暘說,另有民眾投訴,當事學校於111年畢業旅行期間發生疑似性平事件,經調查為當事教師為製作畢業班生活紀實影片,於晨間起床時間獲學生同意進入學生房間,持手機拍攝晨間生活。

他說,調查小組經調查認定,案師進入學生房間屬實但情節輕微,應接受性別平等教育8小時及心理諮商輔導,完成處置並結案,案師也已離職,校長則因未即時通報,已給予申誡2次及罰鍰新台幣12萬元處分。

陳宗暘表示,此案所涉學校過往發生多次教職員間相互檢舉與陳情,經教育局介入調查查證屬實者,違失行為人皆已依規定懲處,秉公處理,絕無包庇,而在事件相關人員陸續調離後,目前校務運作穩定、校園氣氛和諧。

教育局提供資料指出,112年間,因陸續接獲檢舉指學校有包括教學品質差、教師情緒控管不佳、外洩業管公文與不實投訴爆料、逕自查詢非職務權限之他人個資、外洩並持有職務上不應知悉或持有之公文資料等問題,經調查小組確定6項違失皆屬實,核予相關人員記過、申誡等處分。

教育局指出,各當事人所提訴願已遭駁回,針對個別教師所需心理諮商輔導需求,教育局也提供相關輔導資源,目前此案已逾救濟時效,當事人如認為處置不當或遭受霸凌,可檢具新事證,依程序提出陳情或申訴等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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