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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 中央社

竹市府提醒民眾遵守私釀酒法規 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新竹市政府近日接獲民眾檢舉疑似私釀酒品案件,市府呼籲市民遵守相關法規,避免私釀酒品超過法定自用限量或涉及販售行為。財政處表示,根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每戶供自用私釀酒含成品及半成品合計若超過100公升,或涉及販售行為,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財政處呼籲民眾遵守法規,避免因違法行為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財政處指出,日前市府接獲民眾檢舉,疑似涉及私釀酒品,隨即會同警察局派員前往稽查,並在現場發現帶有灰塵的產製酒品器具,顯示過去曾有私釀行為。經調查,現場人員說明這些器具係多年前為家人坐月子時少量自製供自用,且目前已無持續產製行為,未達違法標準。稽查人員提醒該民眾相關法規,並建議妥善處理相關設備,以避免誤解或後續爭議。

財政處說明,根據現行法規,每戶私釀酒品僅能供自用,總量不得超過100公升,且不得有販售行為,如有其他製酒需求,應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合法釀造執照,確保生產與販售均符合相關規範。酒品的生產與販售受法規嚴格管理,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市場秩序,還可能對消費者健康安全造成潛在風險,政府將持續加強稽查,杜絕非法私釀與販售行為,確保市場秩序與公共安全。

市府呼籲,民眾若發現違法私釀或販售私酒情事,可撥打私劣菸酒檢舉專線 03-5249158 或 1999 市民專線舉報,市府將依法查處,以維護市場秩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市府提醒民眾,若有自釀需求,務必遵守相關法規,以免誤觸法律,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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