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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 | 中央社

對等關稅上路近在眼前 企業仍有何計可施? 勤業眾信:最後關頭與長期之關稅策略檢視

美國川普總統4月2日再次簽署並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對等關稅自2025年4月5日起陸續實施,以消除美國之貿易逆差並提高美國商品進入全球市場之機會。勤業眾信國際租稅負責人徐有德資深會計師指出,雖依往例關稅政策上路仍有延後或放寬之可能,面臨高額對等關稅,台商應把握最後時機進行沙盤推演,評估屬於企業自身之最佳長短期關稅因應策略。

@基準與個別對等關稅

對等關稅包含自4月5日起對所有國家之所有產品課徵10%之基準關稅,特定國家則自4月9日起適用不同稅率之個別對等關稅。依白宮發布之行政命令,除台灣適用32%之對等關稅外,中國大陸(包含港澳)、日本、韓國及印度亦列名其中。新加坡以外的其他東協國家均無一倖免,分別適用18%至48%之對等關稅,過半數國家適用之稅率甚至高於台灣。行政命令中亦列示不受本次對等關稅影響之「豁免清單」,內容涵蓋汽車、藥品;半導體等商品。除豁免清單外,行政命令亦說明對等關稅之課徵將排除進口商品中屬美國境內產製(US content)之價值。

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在行政命令公布後受訪時指出,原則上會先實施對等關稅並觀察一陣子。只要各國不進行報復,對各國企業而言,個別稅率即為上限稅率,可為企業及市場帶來相對確定性。同時間,美國也已經準備好與這些特定國家展開後續協商。

@對等關稅上路前還能做甚麼

徐有德進一步說明,對等關稅豁免清單洋洋灑灑列示了37頁的品項及其海關稅則編碼,企業可先行檢視出口至美國之貨物是否列於豁免清單中,並辨認其商品是否得合規適用豁免清單稅則編碼之機會。若未能豁免,可進一步評估貨物中是否包含屬美國境內產製之價值,備妥相關資訊以便未來申報及提供予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審查之用。

據統計資料,2025年1月美國貨物進口金額創下新高,顯示多數美國企業為因應關稅衝擊提前拉貨。既然美國財長表示此為上限稅率且已準備好與各國協商,企業亦可以評估遞延貨物出口至美國之可能性,以等待適用協商後較低對等關稅之機會。

同時間,企業也應做好最壞打算,評估加徵關稅後轉嫁關稅成本予客戶之可能性及轉嫁及自行吸收間之比例。相較於鄰近的日韓所適用之24%與26%稅率,台灣相對較高的32%對於台商在吸收或轉嫁關稅時,仍居於不利的位置。企業亦應思考主要競爭對手所在國適用之稅率,以維持相對價格競爭力。

@長期關稅策略檢視

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仍保有首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of export)的國家。該原則允許貨物出口至美國時,進口人以貨物進口交易之前一次交易中買方給付之價格作為報關價格,進口人可依前次交易中較低之價格作為稅基以降低美國進口關稅。首次銷售原則在紡織等產業對美銷售時已普遍應用多年,因應對等關稅即將上路,其他產業之企業亦可著手了解該制度之相關要求以評估可行性。

此外,辨認報關時貨物價款之性質亦是可以評估之長期因應方式。例如在出口至美國貨物之貨價中,若實質包含服務提供之服務費或屬使用無形資產之權利金,亦可自總報關價格中拆出以降低高關稅衝擊。

@最好的準備與最壞的打算

「關稅人」川普上任以來反覆無常的關稅措施自加拿大、墨西哥與中國大陸燒向全球,台灣在這一波的對等關稅中也開始受到直接衝擊。徐有德提醒,在討論供應鏈調整的大題目之前,企業可先行參考上述長短期之因應措施進行評估。在因應關稅衝擊的同時,亦應一併評估不同方案帶來的所得稅、移轉訂價乃至於扣繳稅款之相關影響,以做出對企業因應對等關稅新制的最佳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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