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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 中央社

新北原民議員持獵槍質詢盼設保管場所 警允規劃

原住民新北議員馬見今天持獵槍進議場質詢指出,若依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族人難以達成相關保管要求。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將與警政署協商規劃。

馬見Lahuy.Ipin今天攜帶獵槍進議場,並要求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及新北市原民局長林瑋茜備詢。馬見表示,他所攜帶獵槍及槍證是被認定合法的,目前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如果他攜獵槍出現在議會是不合法的,可將他依法送辦。

他說,警政署修正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今年3月15日公告實施,依規定獵槍主要組成零件或彈藥要存放原住民地區,採集中管理或個別管理,但他質疑新北市府是否準備好相關的方案。

廖訓誠答詢指出,依照許可辦法19條規定,獵槍應該要放置於原住民地區,合法申請以集中保管或個別保管於某處所,若遇到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得搬遷到非原住民地區居住,可暫時寄存轄區派出所。新北市目前雖有210張合法執照的獵槍,但沒有1支獵槍寄存保管在派出所。

馬見表示,新法規定個別管理要有鐵櫃、警鈴、監視器,集中管理須由部落或團體設立庫房、要鋼筋水泥建築,而且要24小時專人看管,還要有錄影設備、消防、濕度控管設備,對族人部落而言難以達成。

他指出,新北市府應有積極的作為,不要讓制度成為壓迫,這些重大變革應該由新北市府主動說明,讓族人有所準備因應,特別是集中保管部分,涉及部落共識、族人參與,要透過部落資源投入才有辦法。

馬見表示,市府應會同警方在新北各區召開說明會,也應與烏來的部落討論,針對共同保管提出可行方案,市府也應主動進入新北各都會區域向族人進行新法規說明,輔導並公開說明派出所集中管理作業流程。

廖訓誠承諾,將與警政署協商後,進行相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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