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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 中央社

中央地方協力現佳績 113年地方客家發展計畫評核 竹縣蟬聯特優

客家委員會今(7)日舉辦「『113年地方客家發展計畫』評核結果頒獎儀式」暨「地方客家發展計畫2.0評核指標說明會」,由客委會主任委員古秀妃親自頒發獎項予獲獎縣市,並肯定、感謝地方政府於計畫執行過程中的積極作為與創新成果,更依據各縣市不同的在地條件推動展現客家事務的多元面貌,古主委表示持續整合中央行政資源,配合地方政府政策與民情需求,擴大政策效益,讓客家語言與文化在地生根。

113年度「地方客家發展計畫」共有14個直轄市、縣(市)參與評核,古主委提到,不管有沒有得獎,都非常感謝各縣市煞猛打拚,因為此計畫充滿困難與挑戰,必須倚靠全國縣市政府單位一起協同合作,在社政、勞政、社福、工務等不同體系,推展客家;在客家以外的單位,如工務局、社會局、文化局、勞工局等,置入客家的具體概念,其政策的推動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達到目標,這都需要大家攜手幫忙。

客委會於112年開始推動地方客家發展計畫(1.0),後經綜整各地方政府回饋意見,調正部分未符現況評核指標,重新以地方縣市政府的角度進行思考,引導其主動融入客語與客家事務推動,依地方業務屬性,研提以「社政」、「觀光」、「衛教」、「民政」、「運動」、「文化」及「經濟」等7大分類,重新訂定計畫評核指標(簡稱計畫2.0),古主委強調,客家並非一人事務,這次的評核指標是全面性的,期望每一個人都可以站在族群的角度思考、具備族群敏感度,也邀請各縣市政府集思廣益,踴躍提出建議,讓政策推動可以更順利。

113年度「地方客家發展計畫」評核結果,由新竹縣政府獲得特優獎金200萬元、苗栗縣政府獲得優等獎金100萬元、屏東縣政府及宜蘭縣政府獲得甲等獎金50萬元。在頒獎儀式結束後,緊接著為地方縣市座談,各縣市代表針對地方客家發展計畫推動現況、挑戰及未來規劃,踴躍發言,交流熱絡,充分展現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促進客家事務發展的信心與決心。

客委會表示,推動「地方客家發展計畫」是落實《客家基本法》及《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要具體作為,藉由中央擘劃、地方執行的雙軌合作機制,逐步形成語言振興、社區參與,以及文化創新的良性循環。地方的力量不可或缺,中央將持續提供資源與制度支援,攜手地方打造多元共融的客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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