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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 | 中央社

非法旅宿最高罰200萬 花縣府辦說明會宣導

觀光管理新制上路,非法旅宿最高罰鍰新台幣200萬元,花蓮縣府近期查獲3件疑似違規案件,已請業者陳述意見,縣府也將於北中南區舉辦3場說明會,輔導旅宿業者合法經營。

花蓮縣府觀光處統計,縣內合法民宿1748家、旅館150家,據往年違規案件,2022年60件、2023年54件、去年20件,今年截至5月15日共11件。

「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4月2日上路,針對非法旅宿加重處罰,非法經營旅館業者裁罰額度上限從50萬元提高為200萬元;民宿裁罰上限從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非法經營旅宿刊登廣告散佈營業訊息,罰鍰從3萬元到30萬元,提高為10萬元到150萬元。

花蓮縣府指出,過去花蓮旅宿違規案例以非法刊登廣告居多,例如核定5間房間,但網路廣告卻超過5間等違法超賣類型。

針對非法旅宿管理,花蓮縣府觀光處指出,經搜集違法資訊後,現場稽查確認,再發函陳述意見回覆表,最後依據事實和違法令條文進行裁罰。

「發展觀光條例」修法上路後,花蓮縣府觀光處指出,稽查3家旅宿,目前在執行陳述意見回覆程序,確認無異議後才會裁罰。

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非法旅宿有逃避消防、建築與公共安全隱憂,住宿風險高,發生糾紛或事故,難以尋求保障,民眾可以透過交通部觀光署建置的「台灣旅宿網」選擇合法民宿。

為輔導未登記營業的旅宿業者合法化經營,花蓮縣府預計6月起,分別在花蓮市、光復鄉及玉里鎮辦理「旅宿暨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協助業者了解登記流程與法規要求,促進產業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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