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 中央社
海大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助交通部航港局建立我國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與平台 召開第一次專家座談會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承辦交通部航港局「研訂海事案件統計機制委託專業服務案(113-114 年)」,協助建立我國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與平台,於5月16日舉辦第一次專家座談會,採實體與線上同步進行,邀集相關單位運安會、漁業署、海巡署、船聯會、產險公會、公證公會、全律會、航港局與所屬各航務中心等單位代表參與。
計畫主持人、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暨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饒瑞正教授致歡迎詞時表示,自去年9月承接本案以來,研究團隊持續與委託單位密切合作精進相關研究工作,希望能透過本次座談會汲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優化團隊所提出的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船舶航安管理系統及航安指標,藉達到提升我國航政監理量能、與本土調適後的國際接軌目的外,更進一步可做為航運業提供風險管理、保險業我國周遭海域事故風險評估、法律實務界案件佐證依據與學術研究之資料庫。
饒院長進一步指出,本計畫短期內將研訂「海事事故或事件統計作業要點」,內含統計機制、航行安全管理系統(SMS)評估方法與航安衡量指標,長期則完成我國自有而如同國際海事組織IMO GISIS及歐盟EMCIP之海事案件統計平臺。本案為整合型跨領域研究案,因而網羅校內智慧航運研究中心主任高聖龍特聘教授、海洋永續科技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江雅綺教授、航運管理學系林泰誠教授、航運管理學系主任邱榮和教授、運輸科學系暨馬祖行政處處長桑國忠教授及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以承等,投入專業與經驗。
會議期間,與談專家海運暨管理學院院長翁順泰教授分享航安的分析方法,以便進行案件成因及質化分析。中華民國船長公會丁漢利引水人則在與談時分享自身在航運上的實務經驗,表示我國優秀的船長們都有很多「獨門秘笈」,如果能進一步與研究單位或航政單位分享交流,對於個案事故成因的研判將帶來高度幫助並提升調查效率。立言法律事務所張訓嘉主持律師則針對海事事故的定義提出不同的觀點,並拋出問題:「海事事故是否要局限於船員或船舶所產生的事故?」海洋污染事故是否納入海事案件的評估,值得討論。
海大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期望透過整合各界專家之經驗與建議,完善建立我國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與平台,為臺灣的海事安全管理體系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並推動我國在國際海事界的影響力。
計畫主持人、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暨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饒瑞正教授致歡迎詞時表示,自去年9月承接本案以來,研究團隊持續與委託單位密切合作精進相關研究工作,希望能透過本次座談會汲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優化團隊所提出的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船舶航安管理系統及航安指標,藉達到提升我國航政監理量能、與本土調適後的國際接軌目的外,更進一步可做為航運業提供風險管理、保險業我國周遭海域事故風險評估、法律實務界案件佐證依據與學術研究之資料庫。
饒院長進一步指出,本計畫短期內將研訂「海事事故或事件統計作業要點」,內含統計機制、航行安全管理系統(SMS)評估方法與航安衡量指標,長期則完成我國自有而如同國際海事組織IMO GISIS及歐盟EMCIP之海事案件統計平臺。本案為整合型跨領域研究案,因而網羅校內智慧航運研究中心主任高聖龍特聘教授、海洋永續科技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江雅綺教授、航運管理學系林泰誠教授、航運管理學系主任邱榮和教授、運輸科學系暨馬祖行政處處長桑國忠教授及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以承等,投入專業與經驗。
會議期間,與談專家海運暨管理學院院長翁順泰教授分享航安的分析方法,以便進行案件成因及質化分析。中華民國船長公會丁漢利引水人則在與談時分享自身在航運上的實務經驗,表示我國優秀的船長們都有很多「獨門秘笈」,如果能進一步與研究單位或航政單位分享交流,對於個案事故成因的研判將帶來高度幫助並提升調查效率。立言法律事務所張訓嘉主持律師則針對海事事故的定義提出不同的觀點,並拋出問題:「海事事故是否要局限於船員或船舶所產生的事故?」海洋污染事故是否納入海事案件的評估,值得討論。
海大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期望透過整合各界專家之經驗與建議,完善建立我國海事案件統計機制與平台,為臺灣的海事安全管理體系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並推動我國在國際海事界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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