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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 中央社

議員詢問輝達落腳基地 北市府:涉商業機密

輝達海外總部選址落腳台北市北投士林。北市議員詹為元和王欣儀提出質詢,落腳基地究竟為T17、T18,或是T3、T4,或T12;產發局說,輝達都有探詢、評估,涉商業機密無法說明。

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質詢及答覆財政建設部門」,國民黨市議員詹為元質詢提到,針對輝達海外總部選址,外界現多認為是北士科(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但T3、T4、T12尚未招商,有無可能落腳T12,但T12仍需招商恐有變數。

詹為元提到,針對T17、T18部分,新光人壽去年曾送過基地都市設計審議首次變更設計,今年初是否也有提送並將建物高度改低。

此外,新壽若要取得使用執照才能移轉地上權,但也可以用租的,但有無可能新壽直接解約。

產業發展局長陳俊安答詢表示,市有地T12的單一土地面積較小,無法滿足輝達的3公頃需求,仍需整合周邊私有地才能符合需求。落腳何處,後續還要和輝達進行深入討論,才有進一步的確認方向。

台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長黃群說明,新壽自去年9月送過都市計畫變更設計後,中間經過數次退件修改,目前仍在修正中,建物高度仍不清楚。

陳俊安說,如果新壽解約,就要重新回到設定地上權程序,重新投標等;黃群指出,目前新壽已繳交的權利金和租金,合計為新台幣35億元。

詹為元認為,新壽解約就無法拿回已繳交的權利金和租金等,但輝達如此篤定落腳處,代表已和現有業主談好相關條件,如今看來還是T17、T18可能性最高,新壽應是採轉租輝達方式進行。北市府也應將相關努力和市民說明。

陳俊安回應說,台北市政府有提供相關土地資訊和現況給輝達了解,但若涉及輝達商業行為和營業機密部分,無法代為說明。

國民黨籍市議員王欣儀也追問,T17、T18按原本期程需在2027年2月蓋完,但建物恐不符輝達使用需求,若新壽要再變更設計,則無法如期拿到使照。此外,T3、T4、T12和私有地整合部分,輝達是否有意願。

陳俊安表示,北市府針對T17、T18是依現有合約進行,也希望廠商能如期完工。T3、T4的土地面積相對小,T12若和周邊私有地整合則可滿足輝達需求,據知輝達都有在做探詢和評估。

根據北市府相關契約資料顯示,契約中規定,地上權及建物之移轉、信託及設定負擔之約定移轉,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乙方(新壽)於地上權存續期間不得讓與或以信託方式移轉地上權或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

但乙方於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並辦理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如經取得第三人書面承諾繼受本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並願一併受讓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之全部,且經甲方審查同意者,乙方得將本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全部移轉予該第三人。惟轉讓後之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之總登記人數僅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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