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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 中央社

昔挨批救災指揮車成副縣長座車 苗議員:明知故犯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天表示,多年前縣府違規使用的消防局救災指揮車,近期更換顏色並作為副縣長的座車,質疑「借屍還魂」明知故犯。縣府解釋,該車已變更為一般公務車調度使用。

民進黨籍議員陳光軒上午在縣議會總質詢時指出,消防局多年前購買1輛價值逾新台幣250萬元、排氣量3456cc的多功能休旅車為救災指揮車,並拆除救災指揮車規範車體應具備的固定式閃光燈、警鳴器及消防標識等,挪用作前縣長徐耀昌的公務座車,引發爭議。

陳光軒表示,近期發現該輛車疑以借屍還魂手法「復活」,外觀從紅色改為黑色,又成為首長代步車,搭乘者變成現任副縣長邱俐俐,質疑縣府明知故犯、故態復萌。

苗栗縣消防局長匡夢麟解釋,該車輛108年購入,因救災指揮用途免徵貨物稅部分已經補繳完畢,另外,車輛行駛已逾20萬公里,考量車況老舊,去年已變更為一般公務車,由行政處納入統一調度使用。

陳光軒提到,根據各機關公務車輛作業規範,副首長專用車排氣量標準為2000cc,該座車規格明顯不符副首長使用,縣府身為公務單位不該知法犯法。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邱俐俐到任後,縣府並未特別為其添購新座車,而前任副縣長的座車又已經相當老舊,他才建議改搭這台,既已變更為一般公務車,就符合行政處調度使用原則。

至於排氣規格部分,鍾東錦說,公務車本就會互相調度使用,這輛車的殘餘價值已經很低,縣府基於物盡其用,也不捨閒置放著不用,但既然議員有意見,他建議行政處幫副縣長另外安排公務座車,避免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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