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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 中央社

外送員不得吸菸、食品應完整包覆 違規最高罰2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要求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食品應完整包覆,違規最高開罰新台幣2億元。

衛福部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重點包括修正製程及品質管制、檢驗與量測管制、文件與紀錄保存等規定,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為所有食品業者;增訂改變原設定倉儲、運輸條件者,應有合理原因及依據、抽測運輸車廂體內環境溫度等。

近年民眾愈來愈習慣使用外送平台餐點,這次修正增訂外送平台業提供食品外送服務,其外送員及外送食品過程,應遵循衛生管理規定,其中包含外送員應經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污染食品行為。

根據新制規定,外送箱應具密封保溫效果,外送食品前,檢查裝備,保持清潔乾淨;運送過程中,外送食品應完整包覆,有確保食品未遭受污染的措施,避免溫度劇烈變動,並有外送時間及溫度管控措施。另外,指派管理衛生人員,管理外送員及外送箱的衛生。

修正條文新增食品從業人員調理即食食品時,禁止手部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的物品;於作業場所工作的人員,手部應保持清潔,不得蓄留指甲、塗抹指甲油、指甲彩繪、使用指甲貼片或佩戴飾物,並不得使肌膚上化粧品、藥品及其他物品污染產品。

食藥署食品組長劉芳銘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過去要求製造業食品添加物需「專人、專櫃、專冊」管理,俗稱「三專」,修正後販賣業者也要落實這一塊,今天發布修正即起上路,如發現違規者,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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