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5 | 中央社
台中21歲青年無戶籍未就學 市府將協助取得戶籍
台中一名21歲青年沒有戶籍而從未就學,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已責成北屯區長陳宗祈與社會局、戶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一起協助個案取得戶籍等事項。
台中21歲男子疑因其父親未辦理戶籍而沒有身分證、未曾就學,日前被父親趕出家門在回收場,被北屯區北京里長蘇乙青發現不幸遭遇,通報社會協助安置,提供餐食及住所庇護,並持續聯繫家屬中。
民政局表示,此案相關資訊仍須進一步查證釐清,民政局已責成陳宗祈與社會局、戶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一起協助個案取得戶籍等事項,若查證屬實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將按戶籍法規定處以罰鍰。
根據戶籍法規定,民政局指出,在國內出生未滿12歲的國民,應為出生登記,並應於出生日起60日內申請,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按戶籍法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處900元罰鍰。
民政局進一步說明,現行出生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內政部透過網路傳輸方式,取得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每日傳輸出生通報資料,分別傳送至相關機關,戶所應於每個工作日執行接收通報;但個案如於民國97年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修正前出生,因法規尚未將外籍母親新生兒出生列入出生通報資料,則無相關通報,所以此案仍須進一步查證釐清。
台中21歲男子疑因其父親未辦理戶籍而沒有身分證、未曾就學,日前被父親趕出家門在回收場,被北屯區北京里長蘇乙青發現不幸遭遇,通報社會協助安置,提供餐食及住所庇護,並持續聯繫家屬中。
民政局表示,此案相關資訊仍須進一步查證釐清,民政局已責成陳宗祈與社會局、戶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一起協助個案取得戶籍等事項,若查證屬實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將按戶籍法規定處以罰鍰。
根據戶籍法規定,民政局指出,在國內出生未滿12歲的國民,應為出生登記,並應於出生日起60日內申請,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按戶籍法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處900元罰鍰。
民政局進一步說明,現行出生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內政部透過網路傳輸方式,取得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每日傳輸出生通報資料,分別傳送至相關機關,戶所應於每個工作日執行接收通報;但個案如於民國97年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修正前出生,因法規尚未將外籍母親新生兒出生列入出生通報資料,則無相關通報,所以此案仍須進一步查證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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