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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中央社

藍白指竹市長罷免案勞民傷財 綠籲尊重民意表達

有國民黨及民眾黨新竹市議員說,辦理此次新竹市長罷免案需花新台幣3100多萬元,勞民傷財。民進黨市議員說,罷免制度是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機制,應尊重憲政與民意表達。

新竹市議會今天審議提案,其中,新竹市政府提案「第11屆新竹市長罷免案投票所需經費計新台幣3101萬2000元,請求議會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依規辦理轉正」。此案最終經主席、議長許修睿敲錘後照案通過。

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宋品瑩會後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辦理市長罷免選舉需要花3000多萬元,明年就是例行市長改選,卻為了某些人選輸不甘心,就要浪費人民血汗錢。

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總召陳慶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此次罷免選舉比照大選規模籌辦,初估罷免案選務經費高達3000多萬元,如果今天這項提案未通過,市府仍需動用預備金支應,實屬勞民傷財。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曾資程指出,選舉、罷免、創制與複決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民主權利,民主制度的核心在於公民參與,而罷免制度正是民主政治正常運作的重要機制。

針對罷免案衍生的行政支出,曾資程表示,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成本本身,而在於是否尊重憲政秩序與民意表達,「若只從金錢觀點衡量,是否所有選舉都可被視為浪費?」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條規定,辦理選舉、罷免所需經費,立法委員選舉、罷免由中央政府編列;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罷免由縣(市)政府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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