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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 中央社

博愛座改優先席 民團支持盼立專法保障無障礙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身權法第53條修正草案,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民團表示,支持此修法方向,更盼加強宣導以減紛爭,並呼籲立專法保障無障礙環境。

博愛座糾紛引社會議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現行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改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祕書長孫一信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說明,過去法規僅保障殘障者得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民國96年時則加入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相關條文;大眾如今熟知的「博愛座」與「老弱婦孺」等條文,其實是直到民國102年才加入此法,並且明定比率應達15%。

孫一信說,對於這次修法方向,非常樂觀其成;但不只老弱婦孺或身心障礙者,其實不論推娃娃車的父母、超高齡社會越來越多的老人,都共同會面對建築物、交通工具及人行道環境的障礙,因此認為應在身權法外,另外訂立「無障礙專法」,從更高層次的法律架構,處理通用設計與無障礙概念。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表達,對此修法方向非常支持,盼去掉博愛座的名稱,讓座位使用免於道德綁架,不要再用「愛」來勒索別人;不過,仍希望政府加強後續宣導,有位子、有需求就可以坐,不要換了名字後仍然導致紛爭。

洪心平指出,博愛座是此次修法中較沒有爭議的條文,樂見先通過;不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經12年未修,因此也盼盡快完成其他部分修法,讓國內法律更跟得上國際。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認為,「老人」有很多樣,有些覺得需要座位,有的雖然白髮蒼蒼,但不覺得自己有需要,被讓座會覺得困擾,有的老人還在跑全馬、泳渡日月潭,體力強健,因此用年齡區隔,確實非常不符合超高齡化社會的需求,改為優先席,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坐,是很好的做法。

張淑卿表示,老盟並不希望國家弱化高齡者,去除年齡標籤化,是很進步的思維,也盼藉此次更名,有機會改掉世代隔閡;不過,建議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什麼情況下要讓座」,也盼以類似「好運貼紙」等方式,加強需求的可辨識度,以減少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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