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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 中央社

遊覽車駕駛籲暫緩強制識別新規 交部:如期實施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今天赴交通部抗議,針對明年起強制遊覽車裝設具有駕駛識別功能設備的規定,呼籲暫緩實施。交通部表示,新制將如期在115年元旦上路。

交通部今年5月9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4,自115年1月1日起,全台約1.35萬輛遊覽車客運業車輛,應裝置具有駕駛識別功能設備,並提供駕駛人資訊介接。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今天號召至少20輛遊覽車,赴交通部抗議,不僅在交通部前架設靈堂,還找來孝女白琴以哭喪方式表達訴求。理事長許景翔認為,原先強制安裝GPS定位設備,將系統優化就可增加駕駛識別功能,若還要加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等於一隻牛剝兩層皮,呼籲暫緩實施。

許景翔質疑,在強制安裝GPS定位設備後,事故率並未下降;考量先前已實施GPS定位設備,同意依現況繼續執行6個月,但呼籲交通部應邀請跨領域專家、學者及各縣市遊覽車工會代表參與,就裝機費成本及月租費合理性,全面檢討並訂定合理價格。

交通部公路局發布新聞稿表示,近年重大事故像是國道古坑段遊覽車撞擊小客車事故、太平山遊覽車翻覆事故等案件,經調查,皆發現肇事業者涉有違反駕駛工時相關規定情形,因此透過修法導入駕駛身分識別,讓業者及監理機關能清楚掌握駕駛人勤務及駕駛時間,以避免疲勞駕駛,減少未來事故發生機率。

公路局運輸組組長梁郭國表示,在強制遊覽車安裝GPS設備後,死亡人數已從平均每年40死,降低至平均每年19死。

不過,梁郭國指出,因GPS設備僅能獲得車輛定位資訊,無法獲知車輛駕駛人;新制仍將如期在明年元旦上路,若未依規定者,將先勸導改善,惡意不裝者將可罰新台幣9000元罰鍰。他強調,主要是從安全角度,並非以處罰為目的,希望業者能夠配合安裝。

針對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稱強制要求加裝其他設備及額外負擔資料通訊月租費,公路局說明,若業者採取駕駛識別方式符合要求,並未限制採用何種型式或設備規格;至於回傳駕駛資訊傳輸費,經洽詢車機系統商,駕駛資訊主要透過既有GPS訊號回傳,無須增加額外通訊傳輸費用。

對於工會揚言最快下週提起行政訴訟,梁郭國指出,因還沒看到申訴內容,待工會提起行政訴訟後,會再回應。

至於業者若有加裝相關設備需求,公路局表示,已開始受理補助申請,補助比例49%,每車補助裝置設備以2000元為上限,應於8月31日前向監理機關提出申請,經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裝設12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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