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 中央社
苗栗私幼疑不當對待孩童 縣府組調查小組釐清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今天說,竹南某私立幼兒園日前遭檢舉疑有孩童遭不當對待,依法組成調查小組釐清中,若經查屬實,可處最高新台幣60萬元罰鍰、終身不得從事教保服務之處分。
苗縣教育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縣府15日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派員進園初步調查,保存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查遭檢舉的教保員已離職,仍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
教育處表示,若涉案教保員違規屬實,且經苗栗縣政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確認,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教保人員最重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至於園方負責人是否善盡督導管理之責,教育處指出,若確定有未履行督導管理責任,依規可處6000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裁罰3次仍未改善者,可減少招生人數、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證等處分。
新聞稿中,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縣府重視幼兒受教安全,已責成教育處依法嚴謹調查,確保孩童在友善、健康與安全的學習環境中成長,並保障教保服務品質與權益。
苗縣教育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縣府15日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派員進園初步調查,保存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查遭檢舉的教保員已離職,仍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
教育處表示,若涉案教保員違規屬實,且經苗栗縣政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確認,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教保人員最重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至於園方負責人是否善盡督導管理之責,教育處指出,若確定有未履行督導管理責任,依規可處6000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裁罰3次仍未改善者,可減少招生人數、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證等處分。
新聞稿中,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縣府重視幼兒受教安全,已責成教育處依法嚴謹調查,確保孩童在友善、健康與安全的學習環境中成長,並保障教保服務品質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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