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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 中央社

竹縣焚化爐擬10月商轉 盼5年清除新豐暫置垃圾

新竹縣環保局今天表示,竹縣促進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預計10月底正式商轉,估計每年可處理11萬噸垃圾。待焚化爐運轉後,盼新豐掩埋場暫置垃圾5年內清除。

新竹縣環保局針對「新竹縣促進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興建、營運、擁有)案(焚化爐)」今天向新竹縣議會專案報告,環保局長蕭宏杰會中說,竹縣一般廢棄物日產生量約300公噸,而焚化爐2爐每天處理量為500噸,能去化竹縣每日垃圾。

他表示,目前主廠房已在6月30日申請使用執照,後續再向經濟部申請取得自用發電設備登記後,即可依照合約向縣府備查正式營運日期。

蕭宏杰指出,正式運轉後,焚化爐每年可處理11萬噸垃圾,加上新竹市、苗栗縣處理量每年5萬噸,處理量合計每年16萬公噸,估計每年可處理暫置垃圾5萬公噸。

蕭宏杰說,新豐掩埋場暫置量約24萬4764公噸,仍會協調竹市與苗栗縣等外縣市協助處理竹縣暫置垃圾,預估每年可處理暫置垃圾約5萬公噸,待焚化爐正式運轉後,盼5年內完成去化。

依據縣府資料指出,竹縣焚化爐設置於竹北市尚義里,是與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在109年簽約,歷經5年興建,已陸續完成行政大樓、煙囪及鍋爐等設施,預計10月底正式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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