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 中央社
美國總統發布行政命令,鼓勵廣設AI資料中心
美國總統發布行政命令,鼓勵廣設AI資料中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13 13:47:57)今(2025)年7月23日,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加速資料中心基礎建設(data center infrastructure)之發展。適用該命令之資料中心專案(data center project),需新增超過100百萬瓦(MW)電力負載,新增瓦數需專用於人工智慧推論、訓練、模擬或產生合成資料。適用該命令之涵蓋設施專案(data center infrastructure),需生產資料中心建設所需之材料、產品或設備。
該行政命令對符合條件的專案(qualifying project)提供多項優惠措施,然符合條件的專案不僅需為該命令定義之資料中心專案或涵蓋設施專案,更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業者承諾投資額超過美國商務部長認定之投資門檻。商務部長認定之投資門檻將不低於五億美元。2.新增超過100百萬瓦(MW)之電力負載。3.旨在維護國家安全。4.經美國國防部、內政部、商務部或能源部之部長指定。
該行政命令對符合條件的專案提供之優惠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事項:
1.政府將為專案提供財政支持,如貸款、貸款擔保、補助金(grants)、稅收優惠(tax incentives)或承購協議(offtake agreements)等。2.撤銷拜登總統發布之14141號行政命令「推進美國在人工智慧基礎建設領域的領導地位」。該命令原要求在聯邦土地建設AI資料中心者,須提供關於多元與氣候議題之說明。3.指示政府機關簡化專案的環境審查和行政程序。(1)相關政府機關應與環境品質委員會(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溝通,確認依《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該機關可採用並加速專案環境審查程序之措施。(2)環境品質委員會應與相關政府機關協調,考量資料中心基礎建設對環境產生之影響,制定新的環境審查簡化措施。4.對符合FAST-41計畫(FAST-41 program)要求之專案,加速行政程序及專案執行效率。該計畫名稱及內涵緣起於《修復美國地面運輸法》第41章節(Title 41 of the Fixing America's Surface Transportation Act),旨在為涉及多個政府機關之公共建設專案提供協作方法及溝通管道,支持專案推進並確保政府方、建設方皆嚴格遵守專案進度。5.環境保護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局長應依法定權限,加速專案相關之聯邦、非聯邦土地使用審查,並確認可供使用的棕地(brownfields)。依美國環境保護局定義,棕地是指含有危險物質、污染物的土地,因開發利用困難,需進行養護、排除開發障礙,或以其他方式開發。6.內政部、能源部應與商務部、產業界協商,依法確定適宜讓專案使用的土地,並對適當之專案發起人為適當之使用授權。
參酌該行政命令全文意指,美國政府期許減少環境政策對AI資料中心基礎建設的影響。依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觀察,錯綜複雜的聯邦法規、各州規定皆可能影響投資人對AI資料中心的投資意向,或導致AI資料中心的建設期程延宕,削弱美國在AI、工業領域的領先優勢。適當之財政支持和簡化行政程序,將可大幅加速美國AI資料中心基礎建設的發展,並間接促進相關數位經濟領域的繁榮。於美國而言,前揭發展不僅能在數位時代浪潮中穩固國家安全、創造大量就業與投資機會,更能確保該國企業在全球AI產業中的主導地位。
惟依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提醒,AI相關數位建設帶來之能源耗用、環境影響議題較難被精準評估,後續配套措施、政策影響及產業因應情況,值得持續追蹤。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13 13:47:57)今(2025)年7月23日,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加速資料中心基礎建設(data center infrastructure)之發展。適用該命令之資料中心專案(data center project),需新增超過100百萬瓦(MW)電力負載,新增瓦數需專用於人工智慧推論、訓練、模擬或產生合成資料。適用該命令之涵蓋設施專案(data center infrastructure),需生產資料中心建設所需之材料、產品或設備。
該行政命令對符合條件的專案(qualifying project)提供多項優惠措施,然符合條件的專案不僅需為該命令定義之資料中心專案或涵蓋設施專案,更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業者承諾投資額超過美國商務部長認定之投資門檻。商務部長認定之投資門檻將不低於五億美元。2.新增超過100百萬瓦(MW)之電力負載。3.旨在維護國家安全。4.經美國國防部、內政部、商務部或能源部之部長指定。
該行政命令對符合條件的專案提供之優惠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事項:
1.政府將為專案提供財政支持,如貸款、貸款擔保、補助金(grants)、稅收優惠(tax incentives)或承購協議(offtake agreements)等。2.撤銷拜登總統發布之14141號行政命令「推進美國在人工智慧基礎建設領域的領導地位」。該命令原要求在聯邦土地建設AI資料中心者,須提供關於多元與氣候議題之說明。3.指示政府機關簡化專案的環境審查和行政程序。(1)相關政府機關應與環境品質委員會(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溝通,確認依《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該機關可採用並加速專案環境審查程序之措施。(2)環境品質委員會應與相關政府機關協調,考量資料中心基礎建設對環境產生之影響,制定新的環境審查簡化措施。4.對符合FAST-41計畫(FAST-41 program)要求之專案,加速行政程序及專案執行效率。該計畫名稱及內涵緣起於《修復美國地面運輸法》第41章節(Title 41 of the Fixing America's Surface Transportation Act),旨在為涉及多個政府機關之公共建設專案提供協作方法及溝通管道,支持專案推進並確保政府方、建設方皆嚴格遵守專案進度。5.環境保護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局長應依法定權限,加速專案相關之聯邦、非聯邦土地使用審查,並確認可供使用的棕地(brownfields)。依美國環境保護局定義,棕地是指含有危險物質、污染物的土地,因開發利用困難,需進行養護、排除開發障礙,或以其他方式開發。6.內政部、能源部應與商務部、產業界協商,依法確定適宜讓專案使用的土地,並對適當之專案發起人為適當之使用授權。
參酌該行政命令全文意指,美國政府期許減少環境政策對AI資料中心基礎建設的影響。依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觀察,錯綜複雜的聯邦法規、各州規定皆可能影響投資人對AI資料中心的投資意向,或導致AI資料中心的建設期程延宕,削弱美國在AI、工業領域的領先優勢。適當之財政支持和簡化行政程序,將可大幅加速美國AI資料中心基礎建設的發展,並間接促進相關數位經濟領域的繁榮。於美國而言,前揭發展不僅能在數位時代浪潮中穩固國家安全、創造大量就業與投資機會,更能確保該國企業在全球AI產業中的主導地位。
惟依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提醒,AI相關數位建設帶來之能源耗用、環境影響議題較難被精準評估,後續配套措施、政策影響及產業因應情況,值得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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