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2 | 中央社
丹娜絲颱風致長期作物及溫網室受損嚴重 農業部修法放寬農民於災後2年內參加勞保可不受180日限制
丹娜絲颱風致長期作物及溫網室受損嚴重 農業部修法放寬農民於災後2年內參加勞保可不受180日限制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22 17:33:52)本(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席捲嘉南沿海地區,導致部分農民溫網室受損嚴重,復建期間預估需1年以上,為協助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被保險人於災後重建期間能從事勞務工作,以維繫生計。農業部於8月22日修正發布「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對於天然災害達到相關災後重建法律之嚴重程度,已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農保被保險人,若因天然災害復耕、復建期間較長,從事勞務工作參加勞工保險(下稱勞保)超過180日需求者,得經農會審認後函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於天然災害發生之日起2年內可不受180日限制,以保障受災農民之農保權益。
農業部表示,丹娜絲颱風致農損嚴重,接著0728豪雨也造成中南部嚴重災損,影響範圍涵蓋中南部、花東多個縣市地區,總統於8月19日公布「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因此,農業部將依修正發布「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第2條第3項規定,公告適用嚴重天然災害名稱、地區、長期作物、農業設施及追溯起始日適用(114年7月5日)等事項,對於符合之適用對象,農會將於一定期間後主動通知被保險人有勞農重複情形,農民可向農會表達有參加勞保不受天數限制需求,填具意願書並檢附已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證明文件,交由投保農會審認後函報勞保局,於今年7月5日起2年內不受參加勞保天數限制。
本次修法已考量農保被保險人災後復耕、復建之實務需求,並以簡政便民作法,保障農保被保險人加保權益。農業部期盼此措施能減輕災後農民負擔,儘早協助被保險人恢復農業生產,以維繫生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22 17:33:52)本(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席捲嘉南沿海地區,導致部分農民溫網室受損嚴重,復建期間預估需1年以上,為協助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被保險人於災後重建期間能從事勞務工作,以維繫生計。農業部於8月22日修正發布「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對於天然災害達到相關災後重建法律之嚴重程度,已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農保被保險人,若因天然災害復耕、復建期間較長,從事勞務工作參加勞工保險(下稱勞保)超過180日需求者,得經農會審認後函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於天然災害發生之日起2年內可不受180日限制,以保障受災農民之農保權益。
農業部表示,丹娜絲颱風致農損嚴重,接著0728豪雨也造成中南部嚴重災損,影響範圍涵蓋中南部、花東多個縣市地區,總統於8月19日公布「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因此,農業部將依修正發布「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第2條第3項規定,公告適用嚴重天然災害名稱、地區、長期作物、農業設施及追溯起始日適用(114年7月5日)等事項,對於符合之適用對象,農會將於一定期間後主動通知被保險人有勞農重複情形,農民可向農會表達有參加勞保不受天數限制需求,填具意願書並檢附已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證明文件,交由投保農會審認後函報勞保局,於今年7月5日起2年內不受參加勞保天數限制。
本次修法已考量農保被保險人災後復耕、復建之實務需求,並以簡政便民作法,保障農保被保險人加保權益。農業部期盼此措施能減輕災後農民負擔,儘早協助被保險人恢復農業生產,以維繫生計。
最新生活新聞
-
屏東榮家感謝主崇義基金會公益服務 傳遞溫暖愛心
(6 小時前) -
中科招商輔導低碳產業群聚 建構綠色科技創新生態系創造永續新典範
(6 小時前) -
臺東榮服處感謝雪中送炭關懷協會捐助學子助學金
(7 小時前) -
臺南市公部門暑期工讀成果競賽落幕 青年展現市政服務活力
(7 小時前) -
臺南市首辦早期療育共識營 凝聚跨領域合作力
(7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