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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 中央社

行政院前進指揮所與嘉義縣政府持續協力加速地方災後重建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副指揮官李孟諺及李怡德,今(26)日率隊前往嘉義縣召開颱風豪雨第十次工作會議,邀集中央相關部會、縣府、公所,說明受災戶申請補助所需資格及文件,並就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復原,以及民宅損壞修繕相關工作進度進行討論。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指出,縣內溫網室設施經統計有2,938件受損案例,受影響面積達961公頃,為協助農民加速復原生產,縣府積極推動多項重建及輔導措施,包含媒合拆除及重建工作、簡化容許使用審核流程、開辦溫網室重建結構研習,並製作重建輔導措施QA圖卡宣導。截至目前重建補助案已受理465件,其中135件已完成施工,申請期限將持續至114年10月18日,必要時將展延至12月31日止。

李孟諺提出,部分受災溫網室尚未清理,影響市容與環境衛生,應優先拆除,再逐步推動重建作業。

農業處長許彰敏回應,溫網室上的PU塑膠膜已請農民自行拆除,但仍有農民反應,包括網子、農膜及啞管等農業廢棄物需分類回收,處理困難,盼縣府及公所能協助。對此,李孟諺也指示農業處與環保局彙整專業回收廠商名單,協助農民妥善處理相關廢棄物。

住屋損毀慰助金部分,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表示,各鄉鎮市公所已陸續函報受理請款清冊,縣府亦完成多批撥款作業,住屋修繕、拆除及上工津貼補助,已同時擬定公告相關實施計畫及申請書件,目前中央各部會與本府已洽定162家廠商投入修繕,登記媒合意願855戶、接洽安排媒合中850、完成簽約60戶、施工中21戶、已完成17戶(交通部7戶、經濟部8戶、內政部2戶)。

以上符合慰助金(20平方公尺以上)請領資格者,若經政府媒合之廠商辦理修繕,於114年8月31日完成簽約或若自行雇工拆除者,於114年9月30前完成,可請領新台幣2萬元。另受災店家援助新台幣1萬元已於114年8月25日起開始受理。

內政部國土署也提到,為協助弱勢家戶,後續已新增發放1.5萬元慰助金,適用於屋頂及外牆損壞未達20平方公尺之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

李孟諺提出,嘉義縣仍有約90個邊緣戶,因不符合補助資格,或僅獲慰助金但不足以負擔修繕費用,請社會局逐戶了解實際狀況,必要時媒合民間資源提供協助。

縣長翁章梁表示,已督導社會局確實掌握各弱勢戶處理進度,確保無一遺漏。同時提醒各公所在審核申請資料時,如遇疑義,可填具申覆書送縣府審查,務必加速作業流程,讓災民及早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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