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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 中央社

專案教師遭任意不續聘 法院裁定訴訟期間繼續僱用

高教工會今天指出,大專濫用專案教師,任意不續聘宛如「免洗筷」,然而最近一個案例中,法院裁定在訴訟期間可聲請「定暫時狀態繼續僱用」,避免學校恣意侵害教師的勞動權益。

高教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萬能科技大學一名專案教師兼任教務處執行秘書,工作表現良好,教學評鑑甚至取得滿分,卻於113學年度突然被告知不續聘。校方理由是業務減少,但後續卻又新聘2名專案講師和1名執行秘書,接替該名教師的工作。

這名教師在高教工會、法扶基金會的協助下,向萬能科大提起確認僱傭關係應存在的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桃園地方法院於7月底作出裁定,要求校方在訴訟審理期間,應依原聘僱契約繼續僱用並給付工資,確保專案教師的勞動權益。

高教工會表示,這項裁定是勞動事件法於民國109年施行以來,首例大專專案教師獲法院裁定「定暫時狀態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具有代表性意義。

高教工會指出,大專常以為可以恣意不續聘專案教師,或在聘任期間壓榨、逼迫超時工作。然而學校聘任的教師若從事繼續性工作,聘期應為「不定期契約」,若要解僱或資遣,須合乎勞動基準法的法定事由,否則就可能構成違法解僱。

高教工會強調,專案教師在法制上非「免洗筷」,期盼學校不要再濫用與壓榨專案教師,同時也呼籲專案教師們加入工會,以群體力量維護大專應有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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