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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 中央社

狐(犬蒙)擬列有條件飼養「灰名單」 動保團體籲禁養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研議將狐(犬蒙)列為有條件開放飼養的特殊寵物「灰名單」,但動保團體今天呼籲,農業部應將狐(犬蒙)列為禁養,避免未來重蹈綠鬣蜥在台灣的生態浩劫。

農業部日前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開會,擬將狐(犬蒙)納入特殊寵物「灰名單」,也就是制定飼養及繁殖買賣規範後,准許開放民眾飼養為寵物。

知名電影與動畫中的狐(犬蒙),探頭探腦模樣很討喜。但動保團體憂心,部分民眾出於好奇與外型吸引力,將狐(犬蒙)作為家庭寵物飼養,但目前台灣對狐(犬蒙)的繁殖與買賣,缺乏明確的特殊寵物管理規範,導致來源不明與非法交易風險升高;若允許合法飼養,可能進一步刺激市場,增加嚴重不當飼養的亂象。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共同發布新聞稿,表達反對意見,呼籲農業部不應以少數民眾飼養需求及繁殖買賣利益為開放依據,應以長期公共利益、物種保護、動物福利、生態環境與社會安全為優先考量,避免重蹈綠鬣蜥在台灣的生態浩劫。

動保團體建議,農業部應以禁養狐(犬蒙)為目標,制定過渡期管理配套,要求現有狐(犬蒙)飼主在過渡期內,申報動物數量與健康狀況,接受政府飼養監督,禁止繁殖買賣;加強入境檢疫與非法貿易打擊,防止新個體流入;透過教育提升公眾對野生動物需求的認知,強調可愛外表背後的生態責任。

動保團體指出,狐(犬蒙)是高度社會化的野生動物,生活需仰賴群體合作與複雜的社交行為,其生理與心理需求無法在家庭飼養環境中獲得滿足。根據國際研究與多國法令規定,狐(犬蒙)並非被馴化的動物,不適合作為家庭寵物,許多單獨飼養案例皆顯示,不當飼養造成狐(犬蒙)壓力性行為、自我傷害與攻擊傾向,對動物本身及飼主皆構成風險,且可能在逃逸後對當地生態造成破壞。

此外,動保團體說,包括比利時、荷蘭、義大利與葡萄牙等國家,已明確禁止私人飼養狐(犬蒙),透過「正面表列清單」制度或嚴格的野生動物管理法規,將許可權限縮於少數符合資格的動物與飼養機構;丹麥則允許部分展演場所(如動物園)持有,但私人需申請特殊許可,且實際上難以通過審核。

美國許多州也嚴禁私人飼養狐(犬蒙),動保團體舉例,佛羅里達州禁止飼養(犬蒙)科,因其具狂犬病風險、入侵潛力及公共安全威脅;內華達、伊利諾與肯塔基州禁止私人持有、運輸或輸入狐(犬蒙),採「原則禁止+嚴格管制」,以降低監管成本與生態風險。

農業部動保司長江文全接受媒體聯訪說,會嚴格訂定有條件飼養狐(犬蒙)的門檻,並採登記等配套措施;根據飼主團體推估,排除動物園等展演單位外,目前國內飼養的狐(犬蒙)約1000多到2000隻,如果完全禁止,反而讓飼養狐(犬蒙)走向地下化,難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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