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 中央社
中秋國慶假期登場 新北勞工局:出勤應加倍給薪
10月中秋節及國慶日連假接續登場,新北市勞工局提醒,月薪制勞工若同意在中秋節或國慶日出勤,雇主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應就出勤時數加倍給薪,違者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
勞工局新聞稿指出,中秋節(10月6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時,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1天,並建議將補假日期清楚標示在排班表,或以書面方式註明,避免日後爭議。
勞工局說明,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要,經徵得月薪制勞工同意在中秋節或國慶日出勤,工作時數在8小時以內者,雇主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就實際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超過8小時部分,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勞工,雇主均須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勞工局強調,業者若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務必遵守。
勞工局新聞稿指出,中秋節(10月6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時,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1天,並建議將補假日期清楚標示在排班表,或以書面方式註明,避免日後爭議。
勞工局說明,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要,經徵得月薪制勞工同意在中秋節或國慶日出勤,工作時數在8小時以內者,雇主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就實際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超過8小時部分,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勞工,雇主均須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勞工局強調,業者若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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