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法務部任重道遠 加油
胡文琦/親民黨發言人
雖然,筆者曾多次在電視政論節目上及平面媒體修理過法務部,但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即將於7月22日正式施行,明定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予獎金,而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則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外,還有財團法人及事業團體共636家等等適用。而為了配合新法施行,法務部廉政署已在日前預告「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並將主動提供揭弊者各項協助。
據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2025年1月22日公布,自公布後6個月7月22日施行,為我國首部的揭弊保護專法,新法規範了揭弊者向媒體、民代揭弊後,應於10日內轉由受理揭弊機關辦理案件…;此外,揭弊者向司法機關揭弊後,6個月內未獲調查結果通知,並促請辦理後10日內仍未獲回應者,即得再具名向媒體與民代揭弊亦受保護,而對將來是否會助長無良爆料文化,嚴重影響案件偵辦,法務部亦將研擬對策。
真金不怕火煉展現決心且真理越辯越明的是,為配合新法的同步配套上路,法務部此番亦預告了「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將負責協助揭弊者除去不利措施及請求損害賠償等權益,並提供揭弊者或其密切關係人所必要的法律諮詢與法律扶助、人身安全保護措施及安置措施、緊急之生理、心理醫療與生活重建協助等,並負責該法的宣導、倡議與研究,以及揭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職掌與爭議認定等。
坦白說,對於此番終能看到「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實施,著實令人感到開心,頗有「不信公義喚不回」的孤臣虐子心情,暫不論未來該委員會的開會方式與資格規定等,講白了,就是應「先求有再求好」的持續精進改革。進言之,此法若能不以黨派色彩來論,諸如之前「綠營」爆發東廠爭議的張天欽事件,再到近日「藍營」鄭正鈐委員疑有助理窩裡反的國安爆料案件,都將可在此法上路後得到公平正義的完整實現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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