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侯市長應重新審視公七自然公園
胡文琦/親民黨發言人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遑論政府的決策除了依法行政的尊重「程序正義」外,更應審時度勢的符合「實質正義」。
針對淡海公七自然公園此際擬蓋建「警消大樓」一案,日昨,就在在地綠營議員鄭宇恩召開公聽會後,筆者赫然發現,不知道是否是天意的刻意眷戀?就在本案之前定案後「欠缺經費執行」的陰錯陽差下,公七公園的建置拖延了近十年才在最近準備開始動工。然而,「計畫趕不上變化」,十餘年前公七周邊的自然生態、乃至是時為量不多的人口遷徙與交通動線等安全永續問題,當時並未能考慮到「活在當下」的巨大人文地理變遷。
檢視目前公七附近住居人文的動態轉變,在公七公園前,除了既有等候公車的相關設施乃至僅有短狹二線車道的不利地利外,令人擔憂的是,面對鄰近兩線輕軌重疊的複雜十字路口,乃至即將通車淡海大橋日後所可能帶來的龐大車流量等,加上救災救火理應急如星火的中重型雲梯車所需的「龐大迴車路徑與視線死角可能」等,都讓警消大樓的選址與服務量能讓人高度懷疑,而這些擔憂在在地居民不斷詢問下,亦得到出席交通局的初步肯認確有思考精進的空間。
進言之,從不可逆的自然生態永續保育,再到「接地氣、講求時效」的救災資源配置,公七現址的警消大樓建置顯然早已脫離「實事求是、講求科學」乃至符合「比例原則、最適規劃」的理性數據判斷。此外,從當地有多處諸如新市段142、144、154、156-1乃至公司田段17號等更符合上述救災需求「更優條件的國有與市有土地」下,原本可能會讓新北市政府擔憂的龐大購地經費,更理應可以「與時俱進、因地制宜」的透過中央與地方協調解決才是。
要強調的是,這個攸關自然永續生態的土地正義,乃至台灣業已朝向保障利害關係人、ESG、CSR等綠色環保思潮下,「公七自然公園內」的警消大樓建置案,雖然確實符合現有「人為法令0.3公頃免環評」的尚方寶劍無誤,然而,站在沒有任何黨派顏色的公民意識下,一個未能考量到淡海大牆近期通車後對當地路段的「實際影響」,亦即拿著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的「多年前報告」,顯然並不是講求和諧多贏的「參與性民主」,與實踐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的正途。
套句蔡前總統的「時空環境不同」與衝衝衝的「公務人員應該雞婆一點」,筆者要誠懇建議一下新北市政府,「路是走出來的,辦法是人想出來的」,面對公七公園的保育與實際的警消救災需求,切莫再有先幹了再說、造成既定事實的官僚心態,合法的依法行政固然重要,但「有理有情的走遍天下」,才不致造成日後發生「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的可能致命決策。準此,現在要正確保護公七自然公園的方式,正需要「變化趕不上侯市長的一句話」,請您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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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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