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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 周刊王

炎亞綸遭控性侵耀樂不起訴確定 持有拍攝未成年影片遭起訴

炎亞綸遭控性侵耀樂不起訴確定 持有拍攝未成年影片遭起訴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性愛片,檢警曾搜索約談。(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炎亞綸2023年7月到北市警局婦幼隊和士林地檢署應訊,炎亞綸位在福華路的住處也遭搜索,檢察官諭知50萬元交保候傳,還限制住居。士林地檢署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但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被害人聲請再議,高檢署2023年12月7日駁回,強制性交罪的部分不起訴確定。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

耀樂曾為此召開記者會指控,炎亞綸則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炎亞綸2017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進而交往,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過程中被害人可輕易發現炎亞綸持手機拍攝,且事後發現私密片外流,曾傳訊息質問炎亞綸,但過程中隻字未提私密片是在不知情下所拍攝。

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預定12月21日開庭。另外,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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