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 | 周刊王
炎亞綸對被判刑3月緩刑7年做出回應。(圖/翻攝自炎亞綸臉書)
拍私密片獲緩刑3年 炎亞綸回應「謝謝法官明鑑」
[周刊王CTWANT]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傳給其他網友,由於當時耀樂未成年,炎亞綸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一審宣判今(30日)出爐,士林地院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炎亞綸也做出回應。
炎亞綸所屬的晴空鳥表示:「感謝在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審閱我方提出之事證,確認炎亞綸並無強制性交、偷拍、散佈影片與恐嚇乙事,而於審理中法官對於合意拍攝影像等事實,亦瞭解炎亞綸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積極與告訴人和解,最終給予緩刑處分。」
炎亞綸也再次感謝法官的明鑑,與社會大眾關心,表示:「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法官的明鑑,與看見自己誠心檢討自我。」對於未來規劃?炎亞綸說:「將遵守先前聲明承諾,持續透過自身影響力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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