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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 周刊王

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宣告破裂,雙方對簿公堂。(圖/翻攝自黃嘉千 Phoebe Huang、Chris Downs臉書)

[周刊王CTWANT] 藝人黃嘉千和夏克立在2021年爆發婚變,16年婚姻就此破裂,女方控訴遭多次家暴,男方則再三否認,不過士林地院日前已核發保護令,判定夏克立家暴事實成立。對此,夏克立今(9日)透過律師發表5點聲明,強調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

黃嘉千與夏克立黃嘉千先前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自己一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還認為被這樣對待是自己活該,直到看心理醫師後才知道不是自己的錯。至於為何沒有向外求救,她坦言沒有勇氣,「因為我是一個大家會看到我的樣子的(藝)人,然後遇到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種難堪」,離婚官司持續進行中。

直到昨(8日),黃嘉千在臉書發文稱:「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多項家暴指控很可能屬實。


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黃嘉千指控夏克立家暴,法院已核發保護令。(圖/翻攝自黃嘉千 Phoebe Huang、Chris Downs臉書)

針對保護令一事,夏克立表達「我不方便公開受訪,因為我擔心這樣會違反保護令」的22字簡短回應,今天中午再透過臉書表示:「感謝大家的鼓勵和關心。我不允許公開發言或為自己辯護,否則我會被逮捕。祝端午安康,與家人度過平安且快樂的時光」。

稍早夏克立透過律師發表聲明:

(一)對於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暫家護字第54號暫時保護令,本人敬表尊重並予以遵守,合先敘明。

(二)本人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三)就上開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本人深感遺憾,惟就聲請人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但因苦無適當答辯機會,以致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本人將在後續通常保護令之審理中,提出答辯。

(四)本人對於各界及眾多網友所給予的信賴、支持,深表感謝,惟上開暫時保護令中併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之騷擾或跟蹤行為,因此,務請各界及眾多網友在發表評論或意見時,保持禮貌、理性,以免受保護對象,繼續感受到精神折磨。

(五)暫時保護令之核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5項之規定,係視為通常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依同法第16條第6項之規定,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並此指明。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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