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櫃姐嚇哭還被要求「去遠百上班」 勞動部回應了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櫃姐嚇哭還被要求「去遠百上班」 勞動部回應了](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living/crwant/20250213/73943863296735316002.jpg)
[周刊王CTWANT] 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13日上午發生嚴重氣爆事件,截至目前為止已造成4死26人受傷,新光三越也緊急宣布休館。對此,就有該館的專櫃員工在網路上發文,表示事發當下公司要求他們如果想要請假,必須用自己的特休或事假去請,不然就去隔壁遠百上班,讓他不滿詢問「這是正確的做法嗎?爆炸人在裡面都已經嚇到都要哭了,結果要扣自己的權益?」
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13日上午發生嚴重氣爆事件,事發後,新光三越也緊急宣布休館。不過,就有一名該館的專櫃員工在網路上發文,指出休館後,公司竟要求他們去隔壁遠百上班,不然就是用自已的假請假回家。
從原PO貼出的對話紀錄中可以看到,公司說道「目前新光三越不能上班,但可以去遠百,或選擇請假回家」。之後便補充「有些人不希望扣底薪,有些人不想用他的假,所以事假、補休、特休都可以」、「可從1230分之後再請假」。
對此這讓原PO相當困惑,直呼「這是正確的做法嗎?爆炸人在裡面都已經嚇到都要哭了,結果要扣自己的權益?」
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紛紛在底下留言祝他平安「先回家去吧,人平安就好」、「還好你人平安,但心裡可能還驚魂未定,拍拍」、「請務必先照顧好自己的身心狀況」也有網友熱心幫忙,查了勞基法相關法令替原PO解惑。
原PO最後指出,在他們跟公司的力爭下,經開會討論,最後公司同意在台中新光三越服務的同仁可以全體休公假。原PO也緩頰,認為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反應不及,並不是要刻意壓榨櫃姐。
關於此狀況,勞動部也特地說明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像專櫃櫃姐、美食街前後場人員、約聘清潔人員、保全等這種「非新光三越直接聘僱」的員工,當新光三越因故停業影響到他們工作時,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他適當工作,若地點過遠應提供必要協助,且調動後的工作要是勞工所能勝任、不能對勞動條件有不利變更等,更重要的是,雇主不能擅自扣薪,亦不得要求勞工自己請假。
延伸閱讀
最新生活新聞
-
隱身台北巷弄10年 創意人來雜誌圖書館找靈感
(26 分鐘前) -
友善職場!金屬中心水墨創作展添新色
(30 分鐘前) -
凝聚共識共創未來!2026台東博覽會規劃啟動
(31 分鐘前) -
臺東育兒生日禮改版再推出!物品實用家長滿意更貼心多元支持
(39 分鐘前) -
黃敏惠市長與侯友宜市長體驗木工 侯市長盼中央支持嘉市輕軌建設
(40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