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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 周刊王

海巡署與警方涉貪汙、洩密案「28人遭約談」 2偵查員聲押禁見

海巡署與警方涉貪汙、洩密案「28人遭約談」 2偵查員聲押禁見
(圖/翻攝自Google Map)

[周刊王CTWANT] 近日,海巡署與警方在偵辦一起私菸案件時,驚爆承辦人員涉嫌貪汙及洩密的醜聞。檢調單位於昨 (10日)展開大規模行動,動員155人次,對38處地點進行搜索,並帶回28人進行偵訊。經過漏夜訊問,專案小組認定海巡署偵防分署的林姓及劉姓偵查員涉嫌財產來源不明、貪汙及洩密等重大罪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此外,一名王姓偵防員警則以交保候傳,而私菸集團的業者則分別以30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

彰化地檢署指出,此案由檢察官蔡奇曉主導,涉及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市及彰化縣等警察機關的員警洩密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行。此案源於檢察官在偵辦1起私菸查緝案件時,意外發現海巡署偵防分署及地方警分局的員警,涉嫌將公務查詢的車輛資料洩露給私菸集團成員,因此展開深入調查。

檢方於10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彰化縣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等單位,大動作約談28人,其中20人為被告,8人為證人。

隨後經專案組吳曉婷主任檢察官、陳鼎文、鄭安宇、楊閔傑、鄭文正、朱健福、張宜群等檢察官的偵訊後,認定林姓及劉姓偵查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行,犯嫌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黃姓及王姓員警、私菸集團的黃姓和唐姓業者,則因涉嫌洩密等罪行,分別以30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其餘被告均被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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