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尪過世「太太直接領存款」是犯罪 律師提2罪名示警:再親都不能領

[周刊王CTWANT] 在一般老百姓的觀念裡,當一對夫妻中丈夫先過世了,那麼丈夫的財產,理當可由太太自行支配取用。不過恩典法律事務所的蘇家宏律師提醒,不管與死者的關係再親近,在對方往生後直接提領對方帳戶內的存款,都會涉及觸犯刑法中的「偽造文書」與「侵占罪」。那怕往生者生前就寫下遺囑,表明「過世後同意家人將存款領出」都不行。行政院法規會則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需先備妥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
蘇家宏律師2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影片,普及法律知識。他在影片中被提問:「先生過世後,太太可以領他的存款嗎?」對此,蘇家宏律師解釋,在一個人過世之後,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了,因此不管是他的妻子、小孩、母親,都不能直接去提領他名下的存款。甚至就算先生生前特地立下遺囑,表明「同意家屬領出存款」都不行。若家屬直接提領走他的存款,就會觸犯偽造文書罪,若是依花用的目的研判,還可能觸犯侵占罪。
蘇家宏律師補充說明,就算家屬提領死者的存款,是拿去支付喪葬費、繳遺產稅都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能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畢竟是情有可原。」
根據《東森財經》報導,恩典律師事務所的林正椈對此補充說明,從法律上來看,只有本人或經過本人授權的人,才能夠動用其帳戶裡的金錢。因此在死者過世之後,顯然已經無法再授權給其他人,其生前的授權也會因為死亡而消滅。因此任何人若不是主張繼承,就不能再對死者的帳戶做提領的動作,否則就可能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印文罪與侵占罪。
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法規會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應先備妥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等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完成以上手續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
倘若繼承人在辦妥前述除戶登記等事項前,需要提領被繼承人生前帳戶內的存款,以支付喪葬費等開支,亦應提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與繼承存款申請書等文件;假如死者的繼承人不只一人,提領者還需要出示獲得其他繼承人授權的委託書,才能符合提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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