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童講「鼻屎」諧音笑話…遭女老師踹屁股 他嚇到不敢上學!父母怒告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某國小一名8歲男童小華(化名)上美術課時,脫口一句「彼此?鼻屎?」諧音笑話把同學逗樂,但陳姓美術女老師竟情緒失控並從背後踹小華屁股;事後小華嚇到不敢上學,父母帶他去檢查醫師判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此,父母不滿校方處理態度,氣得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經士林地院審理判學校須賠償學生及其父母38萬8125元。
根據判決書,2021年3月左右,就讀新北市某國小的8歲男童小華,上美術課在教室水槽前清洗調色盤,隨口講出諧音笑話「彼此?鼻屎?」讓其他同學發出此起彼落笑聲,但陳姓女美術老師見狀突然情緒失控,直接從小華背後踹他屁股,嚇得小華當場痛哭。
小華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那一下真的很痛,我很害怕、很委屈。老師雖然說是碰一下,也有道歉,但我覺得不是。」而同班同學也都能作證,陳姓美術女老師的確用腳踢了小華,當下教室立刻變安靜,沒人敢出聲。而陳姓美術女老師辯稱,自己只是用腳「輕輕」碰小華,沒有傷害或羞辱的意思,事發後也有向小華道歉,校方也未對她做出懲處。
不過小華父母發現他因此不敢上學,帶他去檢查後醫師也說他的情形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加上小華父母覺得校方未妥善處理這件事,一狀告上法院請求國賠,請求醫療費、諮商及精神撫慰金共132萬1332元。但校方辯稱,陳姓美術女老師只是用腳提醒學生,不是體罰和羞辱的意思。
而法院審理認為,即便老師強調自己「只是提醒」,但從學生自述、同學證言和醫師診斷,可判斷老師的提醒行為已經造成孩童心理創傷。士林地院民事判決出爐,認定老師的行為符合《教育基本法》所禁止之侵害行為,並構成《國家賠償法》上所稱職務侵權,因此校方應賠償男童醫療費、心理諮商費和精神撫慰金共26萬8125元,還須賠償其父母各6萬元精神撫慰金,合計38萬8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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