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9 | 周刊王

財政部關務署修訂《海關緝私案件免處罰標準》,未來旅客若是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即使價格未超過5000元,仍將被沒收,並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出國旅遊小心!「買1物」返台罰1.5萬、海關直接沒收 新制6/1上路

[周刊王CTWANT]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2024年海關共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12件。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將針對《海關緝私條例》進行修訂,取消私運仿冒品的「小額免罰」機制,未來若是私運仿冒品,不論金額一律開罰,新制將於今年6月正式上路。
根據現行的《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民眾出國購買名牌包、手錶、3C商品等仿冒品時,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新台幣5000元,通常只是遭海關沒收,不會被處以罰鍰。但若是依法向海關申報,被查出為仿冒品,則必須處以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貨物。
而這情況導致申報者反而可能受罰,未申報的私運者卻可能因價值低而免罰,有點像是變相鼓勵私運行為。對此,財政部關務署決定修訂《海關緝私案件免處罰標準》,並新增條文,擴大將仿冒品、山寨貨納入無論價值高低均不得小額免罰的範圍。
因此,若是未來旅客若是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即使價格未超過5000元,仍將被沒收,並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另外,海關查獲旅客攜帶侵權商品時,通常會先扣下貨物,並移送偵辦是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
關務署強調,此次修正案旨在統一處罰標準,強化邊境管制,避免法律適用不一致,並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時勿購買仿冒品,以免觸法受罰。修正草案將對外預告至4月28日,並於6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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