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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 周刊王

婦人搭高鐵過站伸手想做1NG動作 最重恐挨罰100萬

婦人搭高鐵過站伸手想做1NG動作 最重恐挨罰100萬
有民眾看到一對中年男女搭高鐵來不及下車,其中一人為了下車差點按緊急按鈕馬上被阻止,消息曝光引發熱議。(示意圖/翻攝自台灣高鐵臉書)

[周刊王CTWANT] 台灣有許多大眾交通工具相當便利,但搭乘時有不少規定要注意,否則嚴重恐挨罰。近日有民眾搭高鐵時發現一對中年男女坐過頭,婦人當下想伸手按下緊急按鈕試圖「停車」,所幸被身旁男子阻止,才未造成班次延誤情形。而依法規定,非緊急情況按下列車緊急裝置,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15日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分享搭高鐵目擊的誇張畫面,高鐵抵達桃園站後沒多久,車門關上正要發車時,他注意到一對中年男女疑似坐過站,衝到門前想要下車但門關閉至少10秒;沒想到中年婦人突然伸出手想去按緊急按鈕,想藉此「開門下車」,但馬上被身旁男子阻止,才沒引發嚴重後果。

貼文一出,底下湧入許多網友看完傻眼留言,「緊急按鈕不是下車鈴欸」、「高鐵又不是公車,以為是下車鈴嗎?」、「很多人以為按緊急按鈕沒事,但濫用是違法的」;有網友分享國外類似案例,法國有婦人為了接孩子拉下煞車,導致兩輛列車相撞,釀成慘重事故。

而根據《鐵路法》第68-1條,非屬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得任意按下列車緊急裝置,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下罰鍰。

高鐵公司曾針對乘客誤按緊急按鈕狀況表示,緊急按鈕僅限火災、旅客傷病等突發狀況使用,如因為乘客誤用導致營運受阻,一定依法追究責任。針對民眾搭過站的情形,高鐵公司呼籲,可以於下一站下車,再搭乘返程列車回到原目的地,切勿以危及列車安全的方式解決個人疏失,否則後果恐非一己所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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