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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 環境資訊中心

一定規模以上光電進環評最快年底上路 經濟部:加速排除環境疑慮

為達能源轉型目標,經濟部大推光電開發,許多案件卻在各地引起侵農毀林爭議,現行環評法規卻僅要求重要濕地上的案場須環評。環境部打算要求一定規模以上、處敏感區位的光電案件進入環評,預計6月底前提出相關草案,年底上路。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表示,光電本就希望兼顧能源開發和生態保護,若未來能透過環評把關,相信能在加速發展的過程中排除各界疑慮。 光電進環評 環境部時隔一年釋修法消息 我國太陽光電預計在2030年達到31GW裝置容量,衝刺目標的同時卻屢傳排擠農漁、破壞生態爭議。去(2023)年時任環評委員朱信等13人 聯合提出 「光電進環評」呼籲,當時的環保署也啟動研商作業。環境部長薛富盛昨(21)日赴立院進行「加速推動再生能源對國土環境之影響及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修訂進度」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時隔一年,釋出光電進環評的修法消息。 薛富盛說明,環境部今年初邀集環委及專家討論修改「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簡稱認定標準),從過去僅要求位於重要濕地者須執行環評,修改為達一定面積或裝置容量,或位於山坡地、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沿海自然保護區等,都可能要實施環評。 至於一定面積是多少還要研議。環境部以日本為例,日本40MW以上光電須環評,換算面積約40公頃。國民黨立委陳菁徽、王鴻薇、王育敏等人提醒,日本國土是台灣10倍大,環境部應有更嚴標準...
一定規模以上光電進環評最快年底上路 經濟部:加速排除環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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