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塞拜然接棒:COP29是什麼?四大重點了解今年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
背負著全球暖化日趨嚴重的壓力,今(2024)年度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s),將於11月11日至11月22日於亞塞拜然首都巴庫(Baku)召開。這一次的締約方會議(Conference of Parties,簡稱COP)有什麼特色?第29屆將會討論哪些重要議題?本篇文章整理四個重點,帶大家認識COP29。
一、還沒召開就已爭議滿滿的COP29
本次COP主辦國落腳亞塞拜然,其實歷經了戲劇性的波折。
根據聯合國的規定,每年的氣候變遷大會由五大分區的國家輪流舉辦,分別是非洲、亞太、東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以及西歐和其他國家。COP29將輪到東歐地區主辦,這次保加利亞、亞美尼亞及亞塞拜然都有意願擔任主辦國,要取得資格必須獲得該地區所有國家一致同意。
由於俄烏戰爭,俄羅斯抵制所有歐盟國家擔任主辦國,導致保加利亞無法獲得支持。而亞美尼亞與亞塞拜然也因彼此間的武裝衝突,相互抵制。
往年氣候變遷大會總會在開幕典禮時一併介紹下屆主辦國,2023年時,卻因下屆主辦國難產,直到COP28接近尾聲,亞美尼亞終於同意撤回申請,使亞塞拜然成為COP29主辦國。
然而,不少氣候及人權倡議者對此感到擔憂,因為亞塞拜然的經濟高度依賴化石燃料。根據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ITA)的數據,2022年亞塞拜然的化石燃料產量超過年度GDP的50%以及出口收益的92.5%,這意味著亞塞拜然政府可能在推動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進程上缺乏動力。
此外,亞塞拜然的人權紀錄也不佳,根據美國非營利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布的2023年全球自由度報告(Freedom in the World 2023),亞塞拜然在總分100分中僅得到9分,被列為「非自由」國家。
事實上,繼COP27在埃及以及COP28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舉行後,COP29將是連續第三屆COP在威權國家舉辦,也是連續第二屆在石油國家舉行。
二、COP29會怎麼進行?
COP29會場和往年一樣,將分為「藍區」(Blue Zone)與「綠區」(Green Zone),前者是各國代表正式談判的地方,後者則是各利害關係人(包括一般大眾、企業、媒體、學者、非營利組織、少數群體等),供其表達立場及進行討論的區域。
為期12天的COP29,議程將包含50場記者會、35場法定議程(mandated events)、七場特別活動及34個締約方大會議程(COP events)。
法定議程是依據過去締約方大會決議或國際條約而必須召開的程序;締約方大會議程則是大會的主要協商程序,目的在推進氣候行動進程,例如設定氣候目標、檢視執行成效、簽訂協定等。
三、回顧COP28
了解COP29要討論什麼之前,先讓我們回顧一下COP28達成的重要結論。
1. 淘汰化石燃料
COP28依據《巴黎協定》第14條,進行了第一次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由所有締約方共同檢視彼此的氣候行動進程,檢討是否朝向《巴黎協定》的目標邁進。
盤點結果指出,氣候行動的進程實在太慢,不論是溫室氣體減量、加強韌性,或對脆弱國家提供經濟及技術協助等都較預期進度落後,因此各國決議達成「阿聯共識」(UAE Consensus),期待在2030年以前加速氣候行動。
阿聯共識最主要的內容,即是決議淘汰化石燃料的使用,改採再生能源,這項決議被譽為「終結化石燃料時代的開始」(“beginning of the end” of the fossil fuel era)。
2. 損失與損害基金
COP28第一天,締約國就達成歷史性協議,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下設立專門的損失與損害基金,各國隨即承諾挹注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以協助氣候變遷下遭受衝擊的脆弱國家。
COP27時,各國便已達成初步共識,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但因具體細節未敲定、難以付諸實現,在COP28取得進展後,未來幾年也將持續成為關注焦點。
四、COP29有哪些重點議題?
1. 確立新的資金目標
氣候資金是COP29的首要議題。本次COP必須由各締約國達成新的「氣候資金集體量化目標」(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NCQG)。追溯回2009年於哥本哈根舉行的COP15,當時決議,直到2020年以前,已開發國家將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行動。2015年巴黎COP21時,已開發國家再次重申此承諾,並將其延長至2025年。
但是,1000億美元的金額實在太低,遠不足以因應開發中國家氣候行動的需求,且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的過程也充滿爭議,不僅直到2022年才達成目標外,也因重複計算而受到指責。
COP21決議指出,2025年以前,《巴黎協定》的締約方大會將制定新的氣候資金集體量化目標,每年不得低於1000億美元,並應考慮發展中國家的需求與優先事項。
COP29能否就這項決議達成共識仍有待關注。不過,各締約國在事前準備工作中進展甚少,且在資金來源、應付金額、資金形式等問題上均存在分歧。根據估計,氣候融資目標資金的所需門檻至少應為數兆美元。
2. 提出新的國家自定貢獻(NDC)
《巴黎協定》第四條要求,各締約方必須提交減緩氣候變遷的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每五年更新一次,且每次提出的內容必須較前一次更具企圖心。
由於上一輪NDC將於2025年2月到期,在本次的COP29,締約國將被要求提出新版NDC。
對於高度依賴化石燃料的國家來說,這將是一項挑戰。尤其是身為主辦國的亞塞拜然,雖然該國承諾會「大力勸導各國提早提交NDC目標」,但亞塞拜然在最近一次修訂國家自主貢獻時卻降低了氣候目標,更被國際智庫「氣候行動追蹤」(Climate Action Tracker)評比為氣候行動「嚴重不足」。
3. 淘汰化石燃料
延續COP28達成淘汰化石燃料的共識,COP29將繼續著重如何迅速、高效且公平地淘汰化石燃料的使用。
COP29議程中,有多項討論與淘汰化石燃料有關,例如「在全球能源轉型和全球氣候行動中建立新電力系統的能力」(Building Capacity on New Power System for Global Energy Transition and Global Climate Action)、「增強中小企業的氣候行動」(Boosting SME climate action)等。
4. 損失與損害
COP28正式通過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Fund for responding to Loss and Damage,FRLD)後,各國隨即做出資金承諾,截至今年9月26日,已承諾總額高達7.2億美元。
氣候變遷下,極端事件愈趨頻繁。單單在美國,颶風海倫和米爾頓就造成了約 550億美元的損失,光是FRLD的資金顯然遠遠不足以應對需求。
COP29主席已承諾將在會議上「繼續尋求對該基金的進一步承諾」。各國領袖是否能成功提高損失與損害基金的承諾金額,將是各國關注的焦點。
大家一起關注COP29!
除了上述關鍵議題外,包容性(提升邊緣族群在氣候解決方案中的參與)、技術轉移等,也是COP29的重要議題。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締約國,但由多個政府單位及NGO組成的台灣代表團,每年均以觀察員身份實地參與支持氣候行動。一起鎖定系列文章,關注COP29的重要進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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