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兩年完成14項子法 今年中預告「碳捕捉封存」草案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今(25)日在《氣候變遷因應法》兩周年座談會上表示,《氣候法》相關子法已經完成14項,預計今年中要預告「碳捕捉封存(CCS)管理辦法」草案,並展開碳封存政策環評、研擬指引等配套。

《氣候法》下一步 環境部次長:年中預告CCS管理辦法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2023年2月上路,國內氣候領域學者今(25)日舉辦兩周年座談會。環境部次長、政治大學國貿系教授施文真表示,民間盤點《氣候法》約有28項相關子法,環境部並沒有統計共有多少需授權的法規,但目前已經完成14項,包含溫室氣體盤查與查驗、減量額度以及自主減量計畫等等,大多數跟碳定價的減量工具相關。還有「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草案等兩項子法正在預告中。
《氣候法》下一步怎麼走?施文真說,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正送政院核定,接下來還有很多工作要進行,包含碳邊境調整(台版CBAM)要優先處理,還要針對暖化潛勢的含氟氣體進行管理。長遠來看,減量措施也可能會走向排放總量管制與交易。
此外,施文真也透露「碳捕捉封存(CCS)管理辦法」草案將在年中預告,內容包含試驗計畫及執行計畫的審查作業,以及執行碳封存過程申報、監測等作業,以及權責歸屬及罰則,還有相關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包含先針對碳封存場址進行政策環評,並參考國際建立碳封存的鑽測、建造與維運管理的指引;還要建立線上平台管理碳封存開發案,並邀請有關部會與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審議申請計畫。

加強減碳力度 學者籲制定「效能標準」規範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分析,《氣候法》母法中包含各種政策工具組合,例如碳費、排放交易屬於經濟工具,增量抵換、效能標準則屬於管制工具,另有碳盤查或碳足跡等資訊層面的工具。
《氣候法》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公告的產品、國內車輛及新建築都要符合效能標準。趙家緯解釋,效能標準是一種管制工具,限制每單位的碳排放,但環境部至今仍未提出可行且有效的標準,可能拖慢政策進度。
他舉例,電動機車在2019年市占率一度逼近19%,而後卻因為「油電平權」爭議,下降至約10%再無起色。反觀淨零路徑規劃2030年電動機車市占35%,若沒有具體效能標準管制,很難達到運具電動化目標。

民間建議:碳費收入支應TPASS 全民有感減碳
氣候解決方案(SFOC)政策分析師林彥廷指出,目前《氣候法》仍有許多討論空間,例如仍缺乏短中期的減碳目標,欠缺公民、社區的參與空間,也期待能加入氣候人權評估,因為氣候政策可能會影響到地方第一線居民。此外,今年是國家自訂貢獻(NDC)的討論階段,呼籲政府盡快提出無煤無氣的路徑規劃。
林彥廷進一步指出,碳費收入的氣候基金規模目前只有60億元,難以支持產業的低碳轉型。他分享,韓國有「氣候同行」交通卡,台灣的TPASS也可以改由氣候基金支應,藉此讓大眾對碳費收入與應用更有感,更能在生活中力行減碳。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務理事賴偉傑也認為,碳費的收入與分配必須有更大的正當性與社會支持,也認同透過支應TPASS,讓民眾更有感。他強調,減碳政策必須要能落地,現況常常是政府上面在燒、基層卻無感。
最新生活新聞
-
-
醫投書刺胳針 邱泰源:錯誤引述打擊醫護士氣
(17 分鐘前) -
英果醬大賽台灣奪69獎 名廚:新鮮水果滋味舌尖迸發
(21 分鐘前) -
陳世凱視察澎湖建設 指示道路設計考量觀光發展
(22 分鐘前) -
統測曝國文科監考失誤 全教會要求補償考生
(34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