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修法三讀 核電運轉年限最多再加20年、已停機核電可重啟
核三將於本周六(17日)停機,立法院在野黨立委挾人數優勢,於今(13)日院會表決通過《核管法》修法,放寬核電機組申請換照規定,在「屆期前」都可提出申請、核電廠運轉年限最多再延長20年、已停機的機組可申請「重啟」再運轉。但草案未充分經討論,表決版本也是壓到最後才提出,遭民進黨團抨擊國、眾兩黨「黑箱修法」。

核電廠可壓線申請延役、已停機還可重啟
本周六核三廠2號機的執照屆滿,最後一部核電機組將除役,宣告台灣進入非核家園。在野黨不支持非核家園目標,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鬆綁核電延役門檻,立法院院會今日投票表決修法,國、眾兩黨挾人數優勢三讀通過。
根據現行《核管法》,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最長40年,在屆滿前5~15年可提出延役換照申請,若無換發執照必須停止運轉。修法後則放寬規定,只要在執照屆滿前都可以提出換照申請,換發的執照,效期最長20年。已經停止運轉的機組,也可申請換照再啟動運轉。
教文委員會召委葛如鈞說明,核電具備平價、穩定與低碳的優勢,對於台灣能源韌性扮演重要角色。他表示,「修法不是要求一定要延役,而是開放規則」,讓政府多一種選擇。葛如鈞指出,隨著未來AI用電需求增加,台灣面臨能源韌性考驗,透過修法改掉期限規定,賦予行政機關權力,讓核三有繼續運轉可能,或是評估已停機的核一二是否有必要申請再運轉。

藍白突襲送出「重啟法案」 民進黨質疑黑箱
回顧本會期修法歷程,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前前後後提出多個草案版本,各版本針對第6條換照期限的規定,有的立委提案將效期延長至60年、有的提案移除或縮短最晚申請時限,也有的提案允許執照到期繼續運轉、允許機組自動延役,或是允許停機之後申請「再運轉」執照。
在野黨提案版本百出,3月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時,在野黨依靠人數優勢在「不記名表決」情況下完成審查送出,後續經兩度朝野黨團協商仍未達成共識,最終交付院會。
根據議事公報,今日院會原本共有14個草案版本要進入表決戰,藍白兩黨直到中午突襲提出「再修正動議」,成為最終表決方案,被民進黨立委抨擊是「黑箱修法」。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時表示,直到表決前才看到最終的版本內容,藍白剝奪協商權、為表決而表決,「國會無共識,社會如何共識?」他表示,核電延役是嚴肅議題,必須討論核安、核廢與社會共識等條件,不應泛政治化。

政院估重啟耗時三年半 民團憂核安審查專業遭破壞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指出,尊重立法院修法結果,但即便通過修法,核三廠仍要在17日除役。針對重啟,他表示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程序,如檢視地震帶情形,並更新設備,但台灣無相關經驗,必須請教國外專家。而台電估計重啟核三廠至少需要三年半,不能解決迫切的電力需求問題。
卓榮泰指出,政府持續發展多元綠能,搭配深度節能與儲能,加強電網韌性。隨著各電廠陸續完工,可確保2032年前用電無虞。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昨日在立院外濟南路舉辦晚會,號召民眾上街反對草率修法。今日再度發布聲明,直指國、眾兩黨無視核電廠老舊、位處斷層、核廢無解等重大風險,聯手強行修法,並且直到要表決前才公布「憑空出現」的再修正動議版本,公眾無從得知,罔顧公共安全、民主程序與社會共識。
對於修法結果,廢核平台指出,核電執照審查並非兒戲、不可能快速通關,需要嚴謹的科學來評估其安全性等多面向,且審查曠日費時,取消原本規定的審查年限,對核安的專業審查造成制度性的破壞。國際上至今沒有停機除役後重啟的案例,台灣也無法律可循,在野黨未提出任何實質因應措施,誤導大眾核電可輕易重啟。呼籲大眾站出來一起罷免擁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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