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 「廢資雙法」草案出爐 光電板、風機葉片也納管
歷經三年的修法溝通,環境部今(29)日終於正式預告《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賦予業者更多責任,例如須遵守環境部的綠色設計準則;事業廢棄物未來也可能被列入「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新興能源產生的廢棄光電板、風機葉片也納入管制。

「廢資雙法」修三年草案終面世 綠色設計、維修服務入法
環境部2022年規劃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但時程不斷延宕。歷時3年、共37場溝通會議,今日終於預告兩法修正草案,其中《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將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資推法)。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下午至環境部記者室解釋修法內容。
賴瑩瑩表示《廢清法》像棍子,本次將違反《廢清法》最高刑責由5年提高至7年;若亂丟垃圾,原只罰1200~6000元,現在依不同違規程度、樣態,最高可罰10萬元,「亂倒垃圾有很多種情形,可能倒很多、也可能倒在水源區」。
「資推法」則像蘿蔔,目的是促進物質源源不絕循環,修法納入了「循環永續管理」及「再生資源運作管理」專章。未來政府可針對特定產品、營建工程訂定「綠色設計準則」,並公告一定規模、種類產品或工程必須遵行;為延長物品使用壽命,環境部也可指定特定物品必須提供維修、租賃、延長保固等服務。
賴瑩瑩表示,相關規定會先制定指引、手冊,採取「先自願、後強制」的方式進行,讓使用綠色設計的業者先適用優惠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他舉例,像是採用單一材質,或寶特瓶與瓶蓋一體式設計,都是法規鼓勵的方向。

事廢終於要繳回收費 太陽能板、風機葉片納管
依現行《廢清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由不同部會各自管理,如工廠燃煤產生的煤灰要再製成水泥原料,受經濟部管轄。賴瑩瑩表示,未來將由環境部制定辦法統一管理。
為促進資源回收,「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規範之製造、進口業者應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挹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這在一般廢棄物已行之有年,卻一直未落實到事業廢棄物上。而在先前修法過程中,環境部曾規劃收取「資源循環促進費」補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但業者反映產源已繳碳費、空污費、土污費,多繳納費用如同「被扒兩張皮」,也可能引發物價上漲,希望環境部暫緩徵收。
賴瑩瑩今天表示,不會向業者收取資源循環促進費,不過,將在「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納入事業廢棄物,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也就是說,未來如果市場上出現難以回收、甚至有惡意傾倒影響環境的事業廢棄物,「那我們就需要跟產源來收費,讓他的生產責任能夠延伸到最後。」
此外,因應再生能源持續成長,太陽能板、風機葉片除役恐成為新廢棄物問題,環境部也特別規定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並負起後端回收、處理責任。

回顧修法歷程,環境部前次修《廢清法》已是8年前,《資再法》更有18年未修。環境部表示,近日將舉辦法案研商會,草案預告60天後會送行政院審查,目標下個會期進入立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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