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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 環境資訊中心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三項光電修法,國家風景區、地質遺跡、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禁建光電,應環評條件也加嚴,40MW或40公頃以上光電、10MW或5公頃以上山坡地或水面光電,以及環境敏感區內所有光電都需環評。而未來各類光電是否應環評,則從授權環境部在子法中訂定改由立法院認定。


有不具名業者表示,光電環評及禁建修法帶來的沉默成本難以估算,預估會有3/4的業者退出。但民間團體認為,環評並非光電發展的死局,建議環境部建立可靠、輕簡且有效率的篩審機制,聚焦光電常見的景觀、農地、生態等「必考題」。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立法院會今(14)日下午表決《環評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三項與光電相關的修正案。攝影:陳昭宏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立法院長韓國瑜敲下議事槌,宣布《環評法》第五條修正三讀通過。攝影:陳昭宏


環評法修正三讀 藍白設光電禁區


今(14)日下午將近5點,立法院長韓國瑜敲下議事槌,宣布通過《環評法》修正案,後續也完成《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的修正三讀。


《環評法》修正由民眾黨、國民黨今日共同提出的新版本通過,光電應環評的認定權限從行政命令調整至法律位階,由立院直接決定。此外,40MW或40公頃以上光電、10MW或5公頃以上設於山坡地或水面的光電,以及環境敏感區的所有光電,都需要環評,僅屋頂型、小規模或作為附屬設施被排除。


本次修法也同步禁止國家風景區、地質遺跡、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等地方開發地面型及水面型光電,但屋頂型、100平方公尺以內自用者或1公頃以下通過環評者不在此限。


民眾黨原本提案將國家公園也納入禁建範圍,但昨日黨團協商時,國家公園署署長王成機已表明現行法規本就不允許國家公園開發光電,因此今日院長協商時,各黨決定不修《國家公園法》。


民進黨團提案表決未過 藍委質疑行政部門把關能力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稱,修法後可達到三贏:「環境贏、善良的農漁民贏、正派的光電業者贏。」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稱,環境部環評規範常「順應經濟部」,若未將具體做法提升至母法位階,行政部門難有把關能力,今日通過的是「最能保護環境的版本」。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批評三讀版本「荒腔走板」,民進黨團雖也有提出修法版本,規定埤塘、濕地、滯洪池、水庫、魚塭等地開發光電須環評,並授權環境部在子法訂定應環評的規模,但最後表決並未通過。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今日於院長協商時,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表示,許多國際科技大廠如台積電、鴻海、聯電都需要大量綠電,環評子法已有綠能設施的環評規定,過去做不好的地方可在現行基礎上補強。環境部次長沈志修則說,光電應環評的認定調整至母法,表示未來要修法就得回到立院處理,恐怕失去因應情勢及時修正的彈性。


業界人士悲觀 「壓垮光電的最後一根稻草」


不具名業者向《環境資訊中心》透露,本次修法通過,將成為「壓垮光電的最後一根稻草」。預期修法之後,有3/4的業者會選擇退出不做,未來高科技產業在台灣恐怕更難找到綠電。


業者表示,國內環評程序至少需要額外兩年以上審查時間,期間必須負擔公司營運成本,持續支付土地租金,加上其他程序,至少七、八年以上才能商轉看到回報,以開發角度來說是「蠟燭三頭燒」,累積高昂的沉默成本。從投資端來說,如此久遠根本無法估算財務模型,可能從一開始就難以融資。


業者感嘆,修法通過後,光電案場可行的方式,可能只有由台糖、平地造林企業等主動提出環評,審查完備之後再開標給光電業者承做。修法造成的衝擊久遠且廣泛,目前還難以估算整體影響有多大。


民間團體:環評並非光電發展的死局


本次修法也是台灣首次在法律中明確劃設「禁建區」,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直言,「這是不健康的」。不過,修法也是契機,能讓環境部發揮行政專業,思考環評制度的轉型。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民進黨立委舉牌反對法案修正。攝影:陳昭宏


他指出,法律直接劃定禁建區,最易忽略地方差異,甚至導致少數群體權益受損,義大利就曾因農地過度鋪設光電,政府乾脆禁止,雖然農電共生不在此限,但當地政府仍要求光電與農業「垂直整合」,這對某些作物不適合種在太陽能板下的農民來說,原本想在部分土地裝光電、其他區域維持耕作,禁建後就失去選擇轉型空間,反而傷害最該從光電受益的脆弱族群。


光電較少牽涉水污、空污、廢棄物等排放,各界較關注景觀、農地、生態等衝擊,以及有無充分社會溝通。陳郁屏指出,環境部可聚焦這些「必考題」,訂出有效率、輕簡且可靠的篩審機制,「而不是兩手一攤,說要用現有的環評制度。」


陳郁屏也向業界信心喊話,「沒有看過哪個國家,因為要做環評,就停止往下開發(光電)的。」英國光電也要環評,但為提升效率,下放小型開發(0.5~50MW)審查權給地方政府。陳郁屏指出,根據英國經驗,多數地方案件在最初就已考量案件的潛在衝擊與在地需求,通常不會過於冗長。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陳郁屏強調,在法律中直接設下禁建區,而未與民間、專家、不同機關充分溝通,可能造成最該從光電受益的脆弱族群權益受損。位於屏東農地上的光電案場。攝影:陳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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