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豐原警發布『車手通緝令』 強力查緝杜絕車手
據台中市豐原警分局統計,114年1月份中市總共發生1,709件詐騙案件,豐原分局所轄豐原區86件、神岡區45件,總計131件,佔全臺中市的8%,而在車手提領的部分,今年度全臺中市迄今共遭提領了1,691次,豐原警分局共165次,佔全臺中市的10%、車手人數全臺中市共139人,豐原警分局則為10人,佔全臺中市的7%,在豐原警分局的10名車手內,已查緝到案8名,查緝到案率高達八成。
全球詐騙盛行,詐騙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成員分工細膩,其中所謂的「車手」,即為替詐騙集團負責提領詐騙所得金額的成員之一,近來詐騙集團甚至吸收外籍人士,利用其提領後即可出境,豐原警分局依近年來查緝到案詐騙提領車手的外觀及行為舉止,列出七大特徵:
(1)提領時更換多張提款卡。
(2)提領時鬼祟遮掩,例如戴口罩、帽子或使用帽T遮掩。
(3)提領時同時一直操作手機,向上級回報。
(4)提領的金額明顯跟他的年齡不相符(未成年車手)。
(5)口音不像台灣人(常見香港籍、馬來西亞籍等外籍車手)。
(6)以步行或騎乘UBIKE方式前往超商或銀行且重複進出。
(7)身上常有刺青,甚至多處或大面積刺青(圖騰、文字、半甲)。
豐原警以車手七大特徵,加上轄內提領車手的相片,以鮮明色彩製作『車手通緝令』,除原有與各金融機構建立通報網,另與轄內各超商店員建立聯絡網,將『車手通緝令』張貼於轄內各大超商,本項舉動成果豐碩,不僅去年阻詐高達1億1千萬元,更因店員通報一舉查獲七人車手集團,遏止防範並強力查緝車手,展現警方打擊詐騙的決心,呼籲市民朋友如遇有以上疑似車手特徵,可立即通報警方前往查證,全民共同防詐。
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表示,詐騙集團以各類詐騙手法行騙後,騙取被害人將款項匯入人頭帳戶規避警方查緝,再由詐騙集團成員車手前往各處提領,提醒市民朋友在網路求職、借貸、投資等,切勿將存摺、提款卡或虛擬帳戶等提供予他人使用,避免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除了淪為詐欺幫助犯外、涉及洗錢防制法外,更可能需面臨高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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