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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 大成報

為保障您的藥品衛生安全,114年度藥商、藥局及醫療器材商普查4月1日開始囉!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衛生局為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及藥品衛生安全環境,將自114年4月起辦理藥商、藥局及醫療器材商普查,請業者配合辦理,另籲請業者可依下列要點檢查營業環境與作業管理是否符合規定,避免違規受罰。

一、 執照登記要正確,執照懸掛於營業處所明顯位置。

二、 專業藥事人員駐店管理,民眾用藥有把關。

三、 遵守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維護用藥安全。

四、 不得買賣來源不明藥品、醫療器材。

五、 調劑供應處方藥應有醫師處方,處方藥不得開架陳列販售。

六、 管制藥品應設簿冊並確實登載。

七、 植入式醫療器材買賣、使用要注意。

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及醫療器材法規定,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普查。稽查人員普查時會配戴識別證表明身分並說明來意,按許可執照登記之資料進行核對,檢查藥事作業及醫療器材等項目並製作稽查紀錄,絕不會向業者收費或轉帳等金錢交易。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也提醒藥商、藥局及醫療器材商,如果許可執照或管制藥品登記證所登記事項(如:機構名稱、負責人、地址、營業細項目)或營業狀態(停業、歇業)有異動時,除向工商登記、稅務主管機關變更外,務必也要同步到衛生局申請變更登記或停、歇業登記,如經查獲逾期未變更登記,將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詳盡法規資訊可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https://www.fda.gov.tw )、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網站( https://mohwlaw.mohw.gov.tw/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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