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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 大成報

加強精神照護機構災害應變演練,守護機構住民安全!

加強精神照護機構災害應變演練,守護機構住民安全!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107年8月13日清晨,北部某醫院附設護理機構發生嚴重火災,釀成15人死亡之重大災害公安事件;另一重大事件發生於113年10月3日屏東某醫院的嚴重火災,無情的大火造成醫院嚴重損失及9名病患及員工死亡,重大火災事故造成全國人民嘩然,突顯醫院及照護機構公共安全及災害應變能力之重要。安全的生活環境為基本需求,而精神照護機構住民及學員之居住環境的安全更應該為大家所重視,除加強防範災害發生,若災害真的不幸發生時,如何將傷亡降為零,再以113年1月4日台中某護理之家電器火災案例,因消防設備設置及維護狀況及防火區劃良好,當班人員警覺性高,立即啟動自衛消防編組疏散所有住民,又例如113年6月12日宜蘭某長照機構電器火災案例,因工作人員皆接受過適當防火應變教育訓練,充分了解等待救援空間之位置及如何將住民疏散至安全區域,災害發生時立即啟動自衛消防編組,進行後續通報、引導及疏散作業,以上2案例僅造成財物損失,並無人員傷亡,由此可知,一旦災害發生時,機構工作人員災害應變能力顯得更重要,因此,提升精神照護機構工作人員防減災邏輯思維與緊急災害應變能力更為積極首要工作。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112年全國火災發生1萬7,466次,其中建築物火災以獨立住宅火災1,857次占第1位;集合住宅火災1,671次第2位,全國火災起火原因以遺留火種占第1位;燃燒雜草、垃圾第2位;電氣因素居第3位,爐火烹調為第4位。另112年火災死亡案件發生時段以0至12時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火災死亡案件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造成死亡為第1位,死亡案件罹難因素,以「判斷力、體力等條件不足」為首位,其次為「逃生障礙」,「錯失逃生先機」為第3位,因此,黃偉哲市長非常重視機構住民的居住安全,持續叮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及督導各精神照護機構公安及災害應變教育訓練及日夜間災防演練,讓住民住的安心及讓家屬更放心。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特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辦理「114年度臺南市精神照護機構防火管理種子人員培訓暨社區支持網絡資源應用與實務研習營」,共計21家機構負責人及防火管理人參訓,參訓率100%。本次邀請衛生福利部機構評鑑委員陳英正委員擔任課程講師,本課程著重於加強機構人員對於災害應變計畫書寫輔導、災害風險評估、災害脆弱度分析、電氣因素風險辨識及機構災害情境模擬演練等,加強落實火災緊急應變守則R.A.C.E,「R」:Remove救援疏散、「A」:Alarm立即通報、「C」Contain侷限火煙及「E」:Extinguish初期滅火,亦期望透過本次課程,將緊急災害應變觀念熟捻,防範於未然,並從日常生活養成防災習慣,不讓災害有發生的機會,倘若一旦發生災害,能讓人員傷害降至最低、財損損失降至最小,保障住民安全為服務機構的首要目標


加強精神照護機構災害應變演練,守護機構住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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