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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 大成報

自主減量計畫執行與審查實務說明,助企業應對碳費徵收制度

自主減量計畫執行與審查實務說明,助企業應對碳費徵收制度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為協助臺南市列管事業掌握自主減量計畫的撰寫重點與查核規範,提升碳管理能力,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26日舉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與審查實務說明會」,聚焦政策法規解析與審查要點說明,協助企業因應碳費制度,推動永續轉型。


環境部於113年10月21日公告「碳費徵收費率」,費率分為一般費率(300元/公噸)、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50元/公噸)及優惠費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100元/公噸),列管事業單位需於今(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在115年申報繳納114年的碳費時,才有機會來適用優惠費率。


環境部為了協助碳費徵收對象應對美國關稅政策對綠色轉型造成之不確定性影響,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可展延2個月的措施,企業可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同時可完善技術方案與自主減量計畫書之資料準備。


此次說明會特別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派員分享主管機關在審查自主減量計畫作業中的重點,包括合理性、執行可行性與佐證資料的完備性等,同時現場回應企業在申請自主減量計畫過程中的疑問,協助企業在撰寫過程中更加貼近審查要求,提高通過率。


市長黃偉哲表示,事業單位需積極建立自主減碳能力,深化對政策的理解,強化實務執行的能力,攜手推進臺南市在地產業的低碳轉型,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自主減量計畫制度結合碳費優惠政策,鼓勵列管事業透過自主規劃與執行減碳措施,達成自主管理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的目標,成為企業邁向低碳營運的關鍵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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