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 女人定義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英國最高法院裁定,「女性」的法律定義不包括跨性別女性,這起案件對英國如何性別平等法,以及全世界各地如何解釋同類型法案產生深遠的影響。
英國最高法院認為,平等立法中對女性的定義是指「生理上的女性和生理性別」。這此案子源於持有性別認可證書(GRC)的跨性別女性是否受到國家 2010 年平等法案的保護,免受女性歧視。 GRC 可對女性身分進行法律認可。
2018 年,蘇格蘭的一群活動人士發起了挑戰,認為這些權利應該只保護那些出生時被指定為女性的人。但蘇格蘭政府表示,擁有 GRC 的跨性別女性在法律上屬於女性,因此應享有相同的法律保護。該案子最後上訴到了英國最高法院,這案子也影響英國各地關於跨性別權利的日益激烈和兩極化的辯論。
五名法官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支持蘇格蘭婦女組織 (FWS) 的裁決,該組織提出,不將法律對性別的定義等同於生理性別,對未來許多指定單性別的服務將產生重大影響,包括更衣室、旅館和公共住宿。
圖片取自:(示意圖wikipedia)
英國法官表示表示:2010 年《平等法》中的‘女性’和‘性別’指的是生理女性和生理性別。他也補充,有關性別歧視的規定只能解釋為指生理性別。他說,如果擁有 GRC 的跨性別女性在《平等法案》下享有與生理女性相同的受保護特徵,那麼她們將擁有“比沒有 GRC 的女性更大的權利”,像是享受懷孕和產假相關的條款。
不過他法官重申,法院對 2010 年《平等法》的解釋“並不取消對跨性別者的保護”,無論是否有 GRC 文件。霍奇補充道,跨性別女性仍可以因性別重新分配而受到歧視,並且因為「她被認為是女性」。
裁決公佈後,英國政府發言人表示,英國政府「始終支持基於生理性別的單一性別空間保護」。
發言人補充說:這項裁決為女性以及醫院、避難所和體育俱樂部等服務提供者帶來了明確性和信心。單性別空間受到法律保護,並將永遠受到政府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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