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食安加強稽查 國道休息站及夜市611家全數合格

【互傳媒/記者 張學宜/台中 報導】台中市為中部重要旅遊目的地及國道中繼站,隨著暑假將至,預期將吸引大量人潮至夜市與服務區消費。為確保市民與遊客飲食安全,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自今年4月起推動「國道服務區餐飲業稽查專案」及「人氣夜市稽查專案」,截至目前已查核611家業者及攤商,並抽查標示51件、抽驗產品與原料共16件,查驗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說明,此次「國道服務區餐飲業稽查專案」分別至清水與泰安國道服務區內31家餐飲業者進行查核,稽查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烹調技術士持證比、食品業者應保存來源文件等,同時針對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進行查核,如牛(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的原產地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重組肉或注脂肉食品標示等項目;同時抽驗包括:雞肉飯、肉桂捲、美式咖啡、細麵及調味醬等16件現場販售食品及原料,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防腐劑及邦克烈酸等項目,另一併檢視業者販售的產品包裝標示共51件產品,結果皆符合規定。
另對民眾日常前往的夜市,食安處成立「人氣夜市稽查專案」,包含逢甲、一中及大慶等26處人氣夜市,截至5月底已完成稽查580家攤商,稽查重點包含:攤商個人衛生、環境器具衛生、牛豬肉來源標示查核及食品業者登錄等項目,常見缺失為食材未離地放置、作業中未穿戴工作衣帽及未完成人員體檢,其中10家攤商,經限期改善已符合規定,後續食安處將持續辦理不定期食品稽查與抽驗。
食安處提醒民眾,夏季高溫是食品中毒高風險期,民眾在外用餐時應注意以下三大要點:第一,應注意店家衛生狀況、來源標示是否清楚,優先選擇乾淨且標示明確的業者購買。第二,應檢查食品外觀與氣味,應無發霉、異物及腐臭異味。第三,購買後應儘速食用,避免細菌滋生食用後身體不適;此外也提醒業者作業時應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食材應離地放置避免汙染及製餐前務必洗手並清潔食材與器具,確保生熟食分開處理、食物充分加熱,降低食品中毒的發生機會;最後提醒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以維護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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