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消保官嚴查年貨食安 籲民眾拒買來源不明食品

【互傳媒/記者 宋旭志/新竹 報導】農曆新年將至,年貨採買進入高峰期,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新竹縣政府消保官提醒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慎選來源可靠、標示清楚的商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食品,以確保年節飲食安全、吃得安心。
新竹縣長楊文科關心年節食安問題,為加強把關年節食品安全,新竹縣政府消保官協同衛生局辦理春節食品稽查專案,針對肉品、蛋類、水產、臘肉、醃製品、加工食品、即食品及蔬果等春節常見食品進行抽檢,檢驗項目涵蓋衛生標準、防腐劑、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等。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陳雅芳表示,消費者採買年貨時,應注意食品包裝是否完整、標示是否清楚,避免購買顏色過於鮮豔或來源不明的食品,並優先選擇具優良認證的商家,才能讓全家安心享用年節美食。
隨著網購年菜的消費者日益增加,陳雅芳提醒,業者透過預購單或網際網路販售年菜,屬於通訊交易,除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無鑑賞期之適用外,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之七日鑑賞期。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時,應檢視商品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是否與訂購內容相符,如發現商品不符或外觀、包裝或保冷狀況有瑕疵,應立即拍照存證,並儘速與業者聯繫反映。相關規定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告的「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另就圍爐年菜或餐廳訂席消費部分,陳雅芳指出,業者收取的定金不得超過預定總價的20%;若消費者提出解約,亦應依衛福部公告的「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退費。
陳雅芳呼籲,民眾於預訂年菜或餐席前,應詳閱網站公告商品規格及交易內容,充分釐清權利義務。同時也提醒業者,依法揭露相關資訊並確實履行契約;春節期間供貨與物流運輸量大,消費者與業者均應留意實際交貨及用餐時間,為降低消費糾紛發生,建議業者建立訂單成立的確認機制,消費者下單後也應再次確認是否收到「訂購確認信」或完成訂購程序,以免自以為訂購成功,屆時卻收不到年菜的事情發生。如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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