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男涉連2起下藥性侵案 1人昏迷送醫、1人監視器救命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一名外表斯文的陳姓保險業務經理,被控兩度涉嫌下藥性侵女性。根據台北地檢署調查,陳男先是在一次聚會中趁女方昏迷將其帶回飯店性侵,幾天後又邀另一名女子出門用餐,疑似再度動手,所幸女方機警察覺異狀逃過一劫。檢方偵結後,依利用藥劑強制性交罪及未遂罪將陳男起訴。
根據檢警說法,案發於2024年3月,陳男邀請一群朋友聚會,席間與A女飲酒聊天,A女突然感到睏倦,陳男趁機帶她進入飯店房間。直到隔天上午退房時間,A女仍昏迷未醒,陳男請友人協助,A女才被送醫急救。
院方檢驗結果顯示,A女體內有高劑量鎮靜藥物反應,初步研判為中毒症狀。經檢傷處理後,在其體內檢出男性DNA,與陳男相符,證實遭性侵。A女康復後報案,警方啟動調查。
幾天後,B女也向警方報案,指陳男曾邀她用餐及續攤至酒吧,僅飲少量酒後便出現頭暈與不適。她警覺地透過手機向閨蜜求助,表示想返家休息,陳男隨後陪她返回住處。
B女返家後仍喊著「很渴」,陳男至客廳倒水時發現屋內有監視器畫面,隨即匆匆離去。此時B女的閨蜜主動叫外送並持續通話協助觀察狀況,B女大量飲水後逐漸恢復狀態並就醫,雖然無法驗出殘留藥物,但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疑似於酒吧趁女方離席時將不明液體倒入其飲品中。
警方隨即搜索陳男住所,查扣數款自網購取得的迷姦藥,經送驗含有大花曼陀羅萃取物、褪黑激素等強效鎮定成分。儘管陳男否認犯行,稱當日自己也飲酒過量,不解為何DNA會出現在女方體內,對於B女則辯稱回家僅為借廁所。
檢方綜合A、B兩名女子的供詞、醫療報告、監視器影像及起獲藥品等證據,認定陳男分別在兩起事件中下藥,並於A女案中實施性侵。全案依強制性交罪與未遂罪提起公訴,並懷疑仍有其他女性受害但尚未察覺,呼籲如曾於飲宴後出現異常不適者,儘速通報警方協助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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