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夫吃掉高中同學!開車闖香閨「偷偷來10次」 嬌妻氣炸了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桃園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婚後育有女兒,卻背著老婆與高中女同學小美(化名)偷情,甚至多次進出汽車旅館,還簽下200萬元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絡,最後卻食言再次被抓包。老婆氣炸提告,法院審理認定男方與小三行為已重創婚姻與配偶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8萬元精神慰撫金,丈夫另依切結書內容再賠200萬元,全案共判208萬元,目前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阿強與正宮自2018年結為夫妻,婚後育有一女,本該是幸福家庭,沒想到阿強竟藉由高中同學群組重新認識小美,進而發展婚外情。2022年4月,妻子意外從阿強的手機發現大量曖昧訊息,才揭發這段不倫戀。雖然她當下選擇原諒,只求孩子有個完整家庭,但沒想到阿強嘴上說斷乾淨,實際上仍與小美來往密切。
圖/男子與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且數度偷吃,因為違反切結書,需要賠償200萬元。(擷取自Pixabay)
更誇張的是,阿強後來還簽下切結書,保證若再與小美聯絡,就得賠200萬元精神損失費。沒想到這紙切結書根本沒在怕,2024年3月,老婆發現阿強的車停在小美家門口,起疑後請朋友查證,才拍到兩人牽手、摟腰、摸臀,甚至出雙入對回家約會的畫面,遍及桃園、新竹、台北等地。
圖/男子與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且數度偷吃,因為違反切結書,需要賠償200萬元。(擷取自Pixabay)
法院審理時,小美辯稱兩人只是朋友,但證據顯示雙方關係早就超出正常交情,行為親密如情侶。法官指出,小美明知對方已婚卻仍繼續交往,無法推卸責任,而阿強則違反自己簽下的切結書,說穿了就是食言。至於偷拍照片是否能採為證據,法官認為在保護配偶權與發掘真相間,這些照片具備證明力。
圖/男子與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且數度偷吃,因為違反切結書,需要賠償200萬元。(擷取自Pixabay)
最終,法官綜合雙方社經背景與事件嚴重性後,判定這對偷情男女要一起賠償正宮8萬元精神損失,阿強另外還得依照自己簽下的切結書內容,再賠200萬元。整起案件雖已判決,但雙方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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