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講錯話代價超慘!律師爆「3字地雷」網友全嚇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律師劉韋廷近日提醒民眾,車禍發生後切勿脫口說出「沒看到」三個字,否則可能導致肇事責任增加。他指出,許多人在事故發生後情緒緊張,第一反應常是自責或承認錯誤,然而這些話語往往成為筆錄內容,影響後續肇責判定。
示意圖/車禍發生後切勿脫口說出「沒看到」三個字,否則可能導致肇事責任增加。(擷取自 Freepik)
劉韋廷舉例說明,當警方詢問事故經過時,若駕駛回應「我沒看到」,警方可能會在筆錄上註記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樣的描述將導致肇責比例明顯提高。他指出,許多原本可能是零責任的情況,因一句話導致被判定為40%以上責任。
他建議民眾,正確的說法應為「我有減速觀察,對方突然出現,雖然立即煞車,但因慣性仍發生碰撞」。這樣的表述可呈現駕駛有依規操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客觀說明,避免承擔不必要責任。
另一常見情況是警方詢問行駛速度時,駕駛若隨口回答「大概五、六十」,而該路段速限為40公里,這樣的回應等於自承超速,容易增加責任。他建議民眾回應方式可為:「我是依速限行駛,實際速度需調閱行車記錄器判斷。」
此外,劉韋廷也提醒,若警方或對方要求先簽下「次要責任」以利處理,民眾務必謹慎思考。他指出,一旦在現場簽下責任,後續可能衍生刑事、醫療與民事賠償責任,保險雖會理賠,但並無法洗清法律責任。
劉律師總結三點車禍現場應注意事項:
保持冷靜,切勿急於認錯或道歉。
留意所有談話內容皆可能成為警方筆錄依據。
若無法判斷責任歸屬,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後再行表態。
他最後強調,車禍處理不僅仰賴影像紀錄,當事人的說法同樣為調查關鍵。為保護自身權益,應避免說出「沒看到」等易被誤解為疏忽的字眼,以防自身責任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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