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爆!行動電源列車自燃 高鐵台鐵警示別放行李箱
(記者蔡函錚/綜合報導)行動電源接連在列車上發生起火意外,引發安全關注。過去一年內,台鐵與高鐵已陸續通報三起因行動電源自燃導致旅客受傷或列車受損的案例。對此,雙鐵雖未祭出強制性禁令,但均已明確提出搭車指引,提醒民眾務必將行動電源妥善隨身保管,避免放置行李箱或其他難以即時掌握的位置,以防突發狀況。
圖/行動電源接連在列車上發生起火意外,過去一年內,台鐵與高鐵已陸續通報三起因行動電源自燃導致旅客受傷或列車受損的案例。(記者張芸瑄攝)
在航程安全規範部分,國籍航空公司早已全面限制行動電源不得託運,飛行途中也禁止使用並禁止放置於頭頂置物櫃。如今,類似的風險也延伸至陸上交通工具。
台鐵方面指出,2024年9月2日的3294次區間車上,便有旅客因口袋中行動電源突發起火而造成車廂一陣混亂。另一起事件發生於同年10月13日的144次自強號,當列車抵達豐原站時,一名旅客包內電源設備突然冒煙並自燃。
高鐵也未倖免。2025年4月12日,1607車次列車上傳出火警警報,一名乘客攜帶的行動電源突然冒煙起火,導致車廂地板局部燒焦。旅客本人也因此受了輕傷,事後高鐵公司對該事件啟動求償程序,並再次強化對旅客的使用與保管提醒。
儘管目前《鐵路法》第68-1條所列的危險物品清單中,尚未明定將行動電源列入管制項目,但雙鐵均已明確列出應注意事項。台鐵公司表示,雖然行動電源本身不屬明文禁止之危險品,但實際發生的火警案例已足以證明其潛在風險,乘客應主動留意並妥善攜帶。
高鐵公司則指出,目前已透過多元渠道強化提醒措施,包括列車內資訊顯示器、車站動態系統跑馬燈、以及企業網站公告等方式,持續向乘客宣導行動電源使用安全。
高鐵補充,乘客若攜帶任何具潛在風險的電子設備,應置於視線可及之處,一旦發現異常,能即刻應對或通知列車人員協助。若因個人疏忽導致火警事故,不僅需承擔賠償責任,也將涉及相關法律處置。
雙鐵共同呼籲民眾,在使用與攜帶行動電源時務必提高警覺,無論是否在旅途中使用,都應隨身保管,避免放置於行李箱或無法即時處理的位置。即便尚未列入管制項目,實務案例已足以證明風險存在,安全意識才是防患未然的最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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